比去年写字晚了几个节气。时候到了,大自然不容许我们随随便便的自由,需要我们去经历每个生物必须要完成的使命。我喜欢在旧杂志和报纸上面写文字,纸张粗糙柔软。笔痕在纸上印的很深,笔尖不会莫名的滑动。初稿完成后就在另一本杂志或者另一张报纸上写复稿。它们最后都成了擦拭书桌上尘灰的废纸。我本不想让这样不成熟的文字公之于众,但我又找不到其他另一种方式保留它。就像是一个不太漂亮的姑娘穿着浅白色汗衫印出的五颜六色的胸衣,明明知道会被路人多看几眼,却又不得不穿。
去年写字应是玉兰花初开的时候。早晚还需要穿外衣的天气。心急而美丽的姑娘就脱了棉袄秋裤开始穿着白裙子招摇过市了。我觉得我当时要写字的原因应该是某一眼与大自然的格格不入与美。
此时此刻我重提烂笔,必不是因为某个陌生的姑娘。月季与玫瑰都开败了,正是野花于山坡上小人得志的时节。正是我喜欢的坏坏的样子。记得曾经有一个愿望,踏遍家乡的山坡给爱花的朋友寻遍山坡野花的种子放在罐子里送给她。往后的日子里,无论亲密或是忘记。她身边都有我的漫山遍野。
随着有人成家,有人出家。初非一个人甘愿寂寞,不然它终归要在人事驳杂的关系里选择舍弃一部分然后拥有。我虽不是它们全部舍弃的那部分,但我不想打扰他们的那部分拥有。
我想我写字的原因多是因为这件说不清的事儿吧,说的清的原因大抵是因为我的两个好兄弟同时结束了他们长久的恋情吧。一个人选择默默地入城,牵起恋人的手,然后亲吻他的新娘。一个人策马绝城而去,于大千世界里寻觅陪它一起入城的姑娘。不论你们入了城的温情快乐还是出了城的逍遥洒脱,我都祝福你们。
像我所熟知每一个春夏一样,太阳星星还在,草木还在,隔壁的二妞子她妈还是那一副尖酸的傻逼样,二妞子还是我心中第一个最接近神的女人。世界如白云一般在宇宙中无穷变换,人类像一小撮灰尘于白云之中聚散离合。
初恋离开后的第三天,因她不在身边的不适感减低了许多。我重新陷进我所熟知的环境里,继续经历那些生活里的常态。我偶尔想我不在的时候她独自经历的那些。如果我这小前半生像一幅古代书画的话。大片大片的留白远远大于我们一同看过的山水。它虽然因为那些空白而精致,但我还是希望它能被涂的满满的。哪怕它变得俗气,不值钱。
有一天,初恋一边化妆一边和我说话。她说毁掉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在生活中抽不出身子,也不想抽出身子。不论这状态的发生是因为太忙或是太闲。而一旦你被它纠缠住,要比小混混或者小三的纠缠更难抖了清楚。这种稳而安的纠缠会让一个人忘记幸福,甚至失去了追求幸福的勇气。时间对一个人意志的无情消磨要比在她的眼角割几条口子要残忍的多啊!
我抬眼望她,她正用右手抹平右眼脚梢新生的细纹。一个女人的言不由衷或许是因为爱情,但一个女生的灵魂的升华和三观的变化必然是因为脸。
我因为好奇曾认认真真的观察过她化妆时候的样子。大大小小的瓶瓶罐罐一堆,与我的一只洗面奶形成鲜明的对比。她告诉我这个是啥,那个是啥,这个是做什么用的,那个该什么时候抹。这完全有悖我对农村姑娘所有美好的幻想。她们沾着大山里的泥土气息,身上有好闻的味道,清溪的水养。质朴如上好的古玉。杂不入身,碎不入脸。她们不需要刻意打扮,她们是大自然。她们是我择偶的第一准则。脸为其二,没有其三。
看着她化妆,让我想起温庭筠的诗,和诗里对镜贴花的女人。发现古人和今人的姑娘或娘们在捣鼓自己的形式和手法上本质的不同。
古代的姑娘,多数养在深闺,天生丽质人不识。时代没提供给她们足够的条件与勇气容许她们到外边勾引男人。只好每日作陪銮镜,佃雀金鸂鶒,翠翘玉骚头。花枝一面,鹧鸪罗襦。终日等待出门在外经商或是赶考的丈夫。或是在窗前思春路过的白衣少年,在床上独怨容颜的老去和眼波里这汪奔腾不息的秋水。她们时刻准备着,准备着一个勾引她们的男人。带她去回眸一笑,随她去蛊惑终生。古代人善于发现自己的美,并把这美妆点的更美。
如今的姑娘。自由从当下的时代中解救出来。她们袒胸露背在冬夜里裸露大腿也不一定个个都是女流氓。她们化妆多半是因为安全感和生存需要。生存不需要的时候她们穿着浅蓝色的小碎花裙子肆意的招摇过市。她们向大千世界的所有情人亮出胸膛,去试探那双让她感到最暖最安全的肉手。她们关心未来,信奉能者居之。她们善于发现自己的不足,修饰遮掩,美当然就由来自显了。
当初恋开始在她的脸上涂抹一种我不知名粉液,介于白色和黄色之间。我觉得那个东西涂的多些效果会好很多,像一张白纸铺在脸上,脸的其他轮廓都在。涂的少,就像是一张白纸上出了密密麻麻的小窟窿。让我没想到的是当年全班最黑的姑娘居然也可以这样白。她先在右边挤一点,然后左边。将它们摊在两腮和颧骨之间。用手轻轻的拍在脸上。然后用大毛笔似的东西修葺。让粉液均匀的开在脸上的任意一个角落里。我看到在叶子的阴影处开出白色的玉兰。这花总给我一种不真实的美,但却真实存在。我喜欢她的颧骨,那个时候班级那么多女生,如果说当年那个午后我对她一见钟情的话。必不是因为她有趣的灵魂。初春时节,外套还穿着。也必不是她被衣服包裹的严实的身体。在往后的许多个日子里,我试图回忆当年的场景。只记得一件印着蓝色字母的白色外套,和她高耸的颧骨。当年我没有对班级里其他的女孩子一见钟情的原因许是她脸蛋上一边一点的颌突。
这样想的话,脸蛋儿要比胸比屁股比大腿比灵魂比会学习比会煲汤重要的多啊!
初恋一边往右眼睫毛涂睫毛膏一边听我胡说,我近距离的观察过睫毛膏涂抹在睫毛上的样子。微微弯曲的睫毛一撮一撮的黏在一起,被膏体死死的定住。硬硬的挺挺的,所以显长。好像头发涂多了头油,我总说她在睫毛上涂的是发蜡。
她说我灵魂在的时候比我灵魂睡的时候流氓多了,一点也不老实。
我说如果老天爷赐给我们每个人一双火眼金睛,让每一个人都可以忘穿每个人的壳,瞧见里面的魂儿。人类或许就不能团结在一起称霸整个大自然,站在食物链的顶端了吧。
她说我正在越来越渣的路上发足狂奔。
渣不渣的到无所谓,别傻逼就行。
在那之后,我与初恋就被山海隔开了。生物上学过,时空的作用是新物种诞生的关键,空间也就是地域的隔离加上大自然漫长时间的选择控制着新物种进化的方向。没有任何一种活着的生物能够逃脱这规则。唯独人类学会了让他们的情感在任何时空任何环境里保留最初的样子,生存然后繁衍。如果空间将它拉的很长很细,它就会学着让自身更有密度与韧性来对抗这种拉扯。如果它近在咫尺,它就软绵绵的一团,在周身之外三尺不散。
从那之后,我就感受到时空的阻隔要比同床异梦和两个人孤灯下无言傻逼多了。同时也感受到,一个人的情感也会因为一个人的离开而丰盈。也会因为一个人的不在身边而完成从喜欢到爱的过程。只是思念传的到远方,而欲望却在红尘中潮起潮落。我因为对你的一无所知而终日胡思乱想。时间久了。会伤神,会伤身,会伤肾的啊!
古时候的人也曾多次纠结过这个问题,他们在月生之初,大酒之后。在晓风的杨柳岸月下卧醒之后,在拷问过自己的灵魂身体和小弟弟之后。在凝白的秋水在冰壶下洗练之后。遥想远方雪白明亮的姑娘。趁着残存的醉意将瘫软的欲望尽数喷洒在纸上凝结在诗里。
我常想,我与初恋的距离要是村头与村尾的距离就好了。君住村头,我住村尾,日日思君可见君,共饮地下水。如果我站在村东头的大桥,仔细看的的话,完全可以遥望她在村西头的大道上溜达。她是去她二大爷家呢?还是去打酱油?她也在想我吗?若是我想了,我就可以一路小跑过去,来回不过五分钟的路。我可以赖在她家让她妈给我包酸菜油渣馅的饺子。顺便陪他爸喝杯酒。熟络熟络。凭我在俺们村的人品,到省下了许多无意义的试探。即便是喝醉之后口无遮拦,招人不待见或是被赶了出来,也完全可以拍拍屁股一路小跑回家把饭吃饱。来回不过五分钟的路,还可以赶上热乎的。
如果所有的情人都如我想象的这般,只有几间砖瓦房的距离。因爱而生的诗人就不牛逼了吧!就不会有秋风词和菩萨蛮了吧!就不会有执手相看泪眼和芙蓉如面柳如眉了吧!我想爱情或许就是老天爷对在一起或是不在一起两个相爱之人的惩罚,而不失望既是两个在一起或者不在一起相爱的人对老天爷的怨恨吧。若是在一起的时间多些,平淡就会多些,而相对喜欢和孤独就会少些。不容易感受到夜月一帘幽梦,春风十里柔情的喜欢。若是不在一起的时间多些。就有了多余的时间不受对方影响的感受对方的一切和在一起时发现不到的细节。不过。两个人若是硬要站在十八岁的喜欢,除了要时刻准备承受对方睡进别人被窝的风险。还要接受人生另一半无意义的空白。天地不仁,老天爷赏你三两钱,你拿了去酒馆或是妓院。你就得割下三两肉还它。恋人的手永远比爱人的手温暖,但远远没有爱人的手安全啊!
恍惚之间,思绪看似飘摇在千里之外,但它始终在这不大的屋子里弥漫,不曾试图飘出窗外。初恋在镜子面前涂抹口红。我看见门前的白玉兰旁边生出了红色的新芽,大雪纷飞里开出了两朵梅花。它们在大千世界里像无中生有,紧接着屋里的灯光暗了许多。她仰着头,从上唇线的边缘从左到右轻轻抹到另一边的角落。从另一边的角落重新开始,滑倒另一边。然后是下嘴唇。接着灯光又暗了几分。这让我想起古装剧中的女人,红纸红唇,轻轻一抿。当时年少的我觉得这个镜头既妩媚又性感。
我一直以为初恋还停留在大宝和郁美净时代,一元奶茶和冰粥时代。脸蛋同胸脯一样,被青春吹的鼓鼓的。从不需要刻意的打扮去负一场重要或是不重要的约会。青春给她们涂最上好的胭脂,必然是想让她们在那个年纪里招摇过市,蛊惑众生。
随着纪梵希小羊皮和兰蔻小黑瓶时代的来临,提醒着我她青春的远去。而她们的脸所需要的化妆品越贵,她们离她们的青春便越远。
属于我们九零后的,那个无论你在哪里都有青春为你代言时代过了。余生所剩的,终将是一个人慢慢的习惯自己的老去和窝囊的过程。生命这种有意义或是无意义的流逝都让我意识到,在某些方面,我不一定比一株草一只鳖牛逼。
那些年,我与初恋很少见面,聊天也很少。当时的智能手机就像是如今的宝马x5或是奔驰200。在穷人堆里还不常见。他们永远是科技进步最后的受益人。所以穷人的马车是人世间诸多人群里走的最慢的那一个。我喜欢坐在马车里看太阳或是一株秋草。它们也在看我,它们知道我离开了很长时间,但是它们知道我走的慢,离的不远。我早就看穿了它们的想法,所以我也很开心的笑。
初恋那个时候不会打扮,素颜素面。有时候因为着急而羞红的脸还不会被粉底盖住。很显眼,有几个追求者。而在整个学生时代我素来都是那种坐在角落里被遗忘的角色。带着后天形成的苟怂和先天的愚笨和柔弱。如果要和别人争的话,必然是争不过的。当时想,如果从小就是流氓就好了,如果我有个哥是男流氓,有个姐是女流氓就好了。打家劫舍,快意恩仇。没人敢抢怀里的姑娘。如果有,就打碎丫家的玻璃。后来,这种场面看的多了。觉得当时自己的想法是真傻逼,我看着躲在小流氓怀里的姑娘,我从她们的眼中看不到喜欢与爱,更多的是得意与张扬,觉得那些小流氓比我傻逼多了。在那个时代,黑白屏按键二手摩托罗拉或者诺基亚是我们能够接触到最尖端的牛逼玩意,城里大大小小的公共电话厅开的火热,一个格子一个格子的被分开。好像厕所的茅坑,一个人听着另一个人完事离开或是另一个人进来。那个时候,因为科技的落后,时间好像怎么流都流不完。也不怎么关心学习和未来。生活没有给我们足够多的诱惑需要我花时间去笨拙的试探。我不是闹腾的人。但是如果要我写老师不喜欢那种的下等生的青春时代。我一定能写一本吧,A6纸张大小,三百来页那种。或许能吧,毕竟那是我整个的前半生。那个时候国民的整体素质普遍不高,人们普遍很傻。我想当时一见钟情之后剩下来的日子,对于一个女人的好奇远远胜过了对初恋的喜欢。觉得千里迢迢的爱情太亏了,不值得。对彼此都不值。想不明白大千世界的姑娘何其多,为什么不找张开手就可以搂到的那一个。直到我亲眼见到了两个月速成婚姻,和长年累月的羁绊何其脆弱。我才明白,喜欢女人和喜欢一个女人的区别,需要女人和需要一个女人的区别,想要女人和想要一个女人的区别。大自然将一只公的和一只母的凑在一起,作为生命繁衍不息的种猪种马。并教会他们怎么样生存。任意生物都应该经历并听从这样的安排。当是为生命的责任。,但两个相爱的人学会了如何在这种使命与责任里满足自己的私心。这私心在风雨里飘摇不败,又何其脆弱不堪。
如果在一起就只是两情相悦的事儿就好了。没有两个人之外的考验和试探。这世间该少多少被逼无奈而反目成仇的风险呀!难道寒衣陋巷里的拥抱不暖吗?粗茶淡饭后的亲吻不浪漫吗?别人眼里的你比你自己还重要吗?拿钱粮去试探虚无缥缈的感情用任性考验另一个人的忠心不傻吗?马上就是奔三的人了,我还是想着。花我生命中的一小部分时间来填饱肚子,剩下的时间全部用来爱。
所以之后我与初恋为数不多的见面从不会选择在彼此的家里。那样,花在旁人繁杂琐碎的时间就不会大于对爱人的注视。更对的住不易的相逢。所以我们选择在陌生的小城陌生的房间里厮混与消磨。那总给我一种实而不华的忧伤。无数的人从这间或者那间房间的窄门里进进出出出出进进。带着不同的目的和心情。暂寄天地一隅。承载着他们的喜怒哀乐,两个人的第二故乡。不知道上一个离开的人如今在哪里,上上个呢?上上上个呢?我被这种近在咫尺的历史感缠绕住。明天或者后天又成为这历史的一部分。我对此总深深的欢喜又厌恶。厌恶的那部分一半来自于这种陌生。一切的纠缠与温暖都会在你拉着行李箱离开的那一刻不在属于你。它会从窗子里飘散,被打扫卫生的阿姨用抹布抹掉,会被下一个拉着行李箱进来的人挤开。另一半来自于坐便式抽水马桶。在它的出现和普及的过程中,极大的影响了我对生活这场游戏的体验。
如果我知道她明天会来,我在今夜就开始睡不安稳。我不希望在这个时候失眠。虽然它离明天很近,但终归还是今天。始终隔着一个太阳和月亮的距离。我不能在此刻就动身出发,就只能接受失眠时的无意义的期待。我常想,想念一个人需要睡在楼房的床上吗?还是需要在一个差不多的车里?需要长久的准备吗?需要勤奋与努力吗?需要善良与责任吗?老北京鸡肉卷究竟从哪一边开始吃才不会吃到包装纸呢?赤霞珠干红葡萄酒二星和三星究竟有什么不同呢?
对方若在,你若想的话,江湖秋水虽多,也管不住你无边妄念。
在卧后清宵的其他时间里,我就习惯性的幻想明天。我希望自己体面,并尽可能的想让当时的情景看起来更浪漫一点。第一句话该说什么?是好久不见还是一路辛苦?是站着说还是坐着说呢?是我该走到她身边还是一边打量一边等着她来到我身边呢?是走拽一点还是慢一点?走到她身边时应不应该给她个拥抱?是轻轻的抱?还是紧一点久一点的那种?如果拥抱,手放在哪里好呢?用不用亲一下?是轻轻的亲还是不轻轻的亲?用不用牵起她的手?是牵左手还是右手?她会让我牵吗?
我好像一个独自在舞台上排练的演员。周围的灯光很亮。舞台之下无相关的人很多。唯一的观众还没入场。想是一件很单纯的事儿,没有外物加身。全然忘记了害怕,不知道任何一个微小的因素都可以轻易的破坏掉当时的好心情。我想,一个人如果足够的专注的话是不是可以只在自己以为的世界里忙活,做一个正常的疯子傻子。不理会生活中数不清的诱惑。失去五花八门的思想。那么,在某个领域里,他们就是神了吧!如果生活中还有第二个衡量一个人的标准的话,这世上的英雄其实很多。只是时代只承认某种吧!诸葛孔明在二十一世纪或许也只是一个算命的吧!
月亮与太阳终将相遇而后将黑夜和白昼隔开,我知道她马上就要来了,这次并不是只停留在我的幻想里,而是鲜活的出现。我的幻想开始变得急促而不完整起来。我必须更快更连续的想象我想要实现的欲念和细节。可是在这个时候周围的陌生人总打断我的思绪。才发现被衣服包裹的那部分身体已经渗出细细的汗液,风从门旁吹过来,透过衣裳,我感觉后背一片凉意。我不得不从被打断的那部分从新开始想。她会穿什么样的衣服?是白裙子还是浅蓝色上衣和背带牛仔裤?化没化妆?是很淡的那种还是很不淡的那种?要不要夸她好看?如果夸,夸哪里?眼睛?还是别的什么?好吧,我并不紧张,见亲近的人该找什么理由紧张呢?陌生的不好意思?咫尺亲密的不适?被衣服包裹的那部分就这样一片热一片的凉的汗起汗落。最后在脖子和后背结了一层细密的盐霜。
我就这样年复一年的无意义的无数次的重复这样的幻想,而年复一年的无意义的无数次的幻想都在见到活生生的血肉站在我面前时落荒而逃。化作了当时的不知所措与慌乱。我一直都因为我这娘们式的羞涩而感到羞耻和怀恨在心,并励志做一个想说就说嘛,想摸就摸嘛的男子汉。
我一直在想,到底啥是爱啊?
是大千世界里的愚笨和柔弱吗?算吧!算,一丢丢吧。
是千里迢迢的痴情,只为人群之中看对方一眼的夙愿吗?算吧!算,一丢丢吧。
是虽不能与对方执手相望岸边风光,但不想自己是对方必须应受的惊涛骇浪吗?算吧!算,一丢丢吧。
是天海相隔的思念柔情的风花雪月,擦肩而过执手相看平凡的茶米油盐吗?算吧!算,一丢丢吧。
是母螳螂吃了公螳螂的脚,小蜘蛛吃了母蜘蛛的腰吗?算吧!算,一丢丢吧。
是撒哈拉的沙子,汾水边的大雁吗?算吧!算,一丢丢吧。
是一年两年三年四年五年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一辈子吗?算吧!算,一丢丢吧。
是无论贫穷或是富有健康或是疾病的我愿意吗?算吧!算,一丢丢吧。
是喜欢热情忠诚责任感动温暖安全温柔美丽大方吗?算吧!算,一丢丢吧。
我不知道它究竟是个啥。爱是一切亦一念吧!是两个陌生人在天地之间的纠缠吧!无关乎钱粮血脉灵魂与生死吧!或许爱就只是简单的在一起吧!是以天地为媒介连接起来的交集吧!是你在这人世间,你所经受的每一切皆是你对人世间每一念的爱吧!
“你觉得我梳什么样的头发好看?是这样?这样?这样?还是这样”?
“马尾吧”。
“这样吗”?
“是马尾辫不是马尾巴”
久未提笔,难免文疏字浅。一是因为人事繁杂,再是因为太懒。不成器。我不得不浪费我大把大把的吃鸡时间来完成它。意兴而做,尽兴则收。淫诗一首。不献给佛祖或是生命,这次献给那些被某些特殊人群惦记的老实人。总被这世界不友好的对待,被生活的冷漠刺痛和现实试探的无用的好人。莲花一样,春水一样的人。我不知道你们此时此刻是都因为孤立无援而妄自菲薄。你们才是为爱而生的那一小部分人,既然你们为爱而生,终将会在人世间收获幸福。如果我说错了,那必然是这个时代的不对。这世间明媚的姑娘很多,你们才配做天上的星,而绝不是地下被人随意挑拣的野萝卜。渣女自有渣男对付,还轮不到你们提前出手。如果你们的痴情没有钱粮好用,你们的好不被待见。我希望你们大可不必怀恨在心。两个人决然不存在配不配的问题。你若爱你便配,她若不爱她便不配。当然我不想看到你们以微弱之身对抗整个大自然。但当有一天你们想要以人性反抗众生性之时。我一定站在你们身边。拎壶老酒,赢了,一醉方休。败了,败了就败了。你们还是那一粒爱飞的蒲公英,不念莲花不观经。
蒲公英
我在你住过的城里梦想春天
你被雪压的很深很深
我踏遍寸寸洁白准备给你一个拥抱
期待不知的相遇
那一天
你没如约前来
夙愿于大千世界匆匆一眼
牵着过去的手离去转瞬之间
我将不在冻土之中安静而待
我身边的
和我一样的干瘪的躯体和枯萎的灵魂
还有梦里紧紧依靠的万千体温
我们说好了要一起从大地伸出手掌
托举天空与月亮
亲爱的星辰
我不能说我的一切都是你喜欢的那一部分
而我爱的那一部分还照耀到幽深的黑暗里最柔软的地方
可每每想到你独自一个于云巅之上闪烁
世界便暗了许多
今夜我不在怪罪人生的无常大海或是银河
我知道对于你
除了爱,无以回报
我将静默的望着你孤独睡去
挥挥手将流云抹低
我在红尘之中醒来
在杂草丛中与一滴露珠买醉
与一颗熟透的果子调情
看野山菊回眸一笑
落霞涂红了天空
我将和着蛙的天籁和清溪深眠
月亮也会同我说声晚安
魇里大千世界想揽我入怀
跪在佛前的诸神要拉我入伙
枫林劝我缄默
我会沉默不语
然后转身露出我的青面獠牙
如果众生所喜爱的一切嘲笑我的无知与落魄
我愿
以一介之念
且试天下冷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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