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酒,一支烟,一份外卖,一只猫。好像一个人的生活里,从不存在两位数。
猫子在书上、键盘上、阳台上和电视柜上来回穿梭。本该9点就趴下睡的它今夜不知为了什么,也一起失眠着。
我想,是因为电风扇吧。
夏季已过大半,过去的两个月几乎每夜都盖棉被吹空调。幸福指数高了,电费也高了。无奈何,在万能室友的帮助下,把房东闲置的电风扇拿了出来。房东包的很严实,用塑料袋明明白白地收着。上是上,下是下的。只不过,看那落灰的厚度和均匀度,这风扇,少说也闲置了个把年头了。
猫子是今年春天生的,第一次过夏天,没见过电风扇,更没见过会摇头的风扇。所以,它又爬上去了。
它踩在风扇上,跟着摇头。
风扇外框够细,它的爪子伸不进去。猫子还小,风扇承载区区它的重量不是问题。所以,我并不阻止。
猫子好奇心跟叛逆心并重,只能等它自己吃了亏了,才能长记性。更何况,它很聪明。
似乎酒量见长,也可能是饿的,所有酒精都被当作食物分解了,所以一瓶酒只够我微醺到现在,大概,一个小时的时间。
酒劲儿已过,只留烟味儿绵长。
还是好闻的,烟草过境的味道。格外心安。
猫子刚从风扇上摔下来了,但我显然高估了它的智商低估了它的好奇——它又蹲桌儿上冲着风扇发呆了——又在伺机窜上去跟着晃悠。
猫子还小,喜欢摇椅。
我却老了。
猫子竟然在舔我,虽然舔一会儿咬一会儿,但它在舔我。我想,不光是因为我浑身发臭或者刚吃过烤鸭肠儿吧。
终究,是爱吧。
嗯,肯定是的。所以我也不怪它压坏风扇撞翻杯子咬我本子了。
毕竟,它是爱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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