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乡里看父母,晚上婶婶来串门,讲了堂弟的事。
堂弟今年二十八了,好不容易谈了个女朋友,昨天中秋头一次去女方家,不到半天就气鼓鼓回来了。
原来堂弟到女朋友家,并没有受到她家的热情接待,而是被女方父亲像审贼一样审问了半天,还提出了一些特别不合情理的要求。
堂弟实在听不下去,没等女方父亲把话说完,借故家里有事,逃也似的离开了那家。
女方父母可能早就听自己女儿说了堂弟家的情况,因为不乐意女儿与堂弟交往才那么说的。
叔叔和婶婶有两个儿子,我们讲的这个是老大,今年已二十八岁了,高中毕业后就出来打工了。
叔叔和婶婶给他在城里买了一套房,但欠的房款还没有还完。
堂弟去女朋友家,女方父亲先是确认了一遍堂弟家的情况,然后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是要求把堂弟城里那套房子更名到自己女儿和堂弟名下(现在叔叔名下),且房屋欠款由叔叔婶婶承担。
二是堂弟结婚后,叔叔婶婶不许来和儿子同住。
三是堂弟结婚后,不许管自己父母,因为女方家是两个姑娘,所以堂弟以后得赡养女方父母。
四是如果结婚,彩礼至少十万,因为女方父母没有儿子,他们得为自己的养老考虑。
堂弟回来后气呼呼地把女方父亲开的条件讲给叔叔婶婶听,并明确表示不愿再和这个女朋友交往下去,尤其让堂弟和叔叔婶婶生气的是什么叫“不许管自己的父母?”,得有多自私的人才能说出这样的话?
婶婶说,堂弟回家后,他女朋友一直给他发信息、打电话,堂弟一个也没回。
叔叔婶婶劝他回过去再探探姑娘的口风,堂弟说没那个必要了,他和女朋友交往时间并不长,一个提出不让管自己父母的家庭还能教育出什么样的女儿来?他如果找了这样人家的女儿,怎么对得起自己的父母?
堂弟二十八了,叔叔婶婶很为他的婚事发愁,但这次我支持堂弟的做法,女方家可以要彩礼,但不可以提出“不让管自己父母”这样的无理要求,如果堂弟今天为了应付女方父母勉强答应了,那么将为婚后的生活埋下无穷的祸患。
一开始就感觉勉强、凑合、将就的婚姻最好不要去进入,再等一等,或许你会遇到那个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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