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客户,体检报告中的小毛病有点多,投重疾险和医疗险都被除外了一些项目,当然重疾险被除外的项目相对少一点,重疾险下单后,买医疗险客户就有些犹豫。
客户希望医疗险除外的项目能再少一些,于是委托我再给他另投几家看看结果。而我觉得既然是既往症,被保司除外也很正常,能买到已经不错了。
今天我和客户之间有一场交流,客户的一句话突然点醒了我,原来我和客户的认知还存在很大差异!我所以为的除外并不是客户所以为的除外。
重疾险是保合同中特定的那些疾病。按照要求做健康告知后,保险公司给出的除外意见,意思是:这个部位的特定重大疾病及轻症不保了。
医疗险是住院即赔,对所得疾病并没有数量范围限制,医疗险公司给的除外,意思是说:这个病种不在保障范围内。
打个比方,假如因为乳腺炎的体况被除外,重疾险除外的意思是说,乳腺癌以及原位癌,不管。医疗险除外的意思是说,乳腺炎这个疾病以及相关并发症,不管。
一字之差,相隔千里。
如果后期得了乳腺癌,重疾险显然是赔付不了。医疗险能不能赔,要看前后两种疾病是否是并发症。显然,乳腺炎怎么会是乳腺癌的关联疾病呢,通俗意义上它只是一个炎症而已,所以基本上医疗险是能赔付到的。当然具体情况得结合当时的病例具体分析。
客户的理解,显然是认为医疗险的除外和重疾险的除外是一个意思了。一想到好几个部位被除外了,肯定心里不乐意了。
不禁感叹,医疗险是最复杂的险种,没有之一。小小的一个既往症,就有这么多门道。
不管是哪个医疗险,它都遵循「既往症不赔」的原则,这是商业医疗险存在的逻辑,因为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它不保已知风险。
通俗的讲,既往症分三种。
第一种,在保单生效前,医生已经有明确诊断,长期治疗未间断。
举个例子,小张在2019年5月买了保险,2019年8月去医院诊治查出血尿,住院治疗申请理赔。调查发现,客户在2018年6月就查出过血尿。所以血尿就是既往症,难以赔付。
第二种,在保单生效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治疗后症状未完全消失,有间断治疗的情况。
比如说抑郁症,哮喘,这类疾病是容易反复发作,难以根治的。
第三种,保单生效前,未经医生诊断,但以普通人常识应该知晓的。
这点很好理解,没有想象的那么复杂。指的是一些明显可见的疾病症状。比如说咳血、便血、肢体缺失、皮肤病等,即使不去就医,也应当知道是异常的状况。
假如医疗险保既往症,会是什么样子?
还是之前提到的乳腺炎,如果买一份商业医疗险就可以报销,那客户花几千块钱买了一份覆盖门诊责任的高端医疗险,他就可以去私立诊所看诊了,挂号费1000,检查费治疗费小几千,全额报销。
商业保险会失去本来的意义,这个游戏也会因为赔付率过高导致保费过高而玩不下去。要求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保司承担已经发生了的病症,显然太为难它了。说到这里真的觉得我们国家社保太不容易了。
经过今天这个例子,我认真反思了一下,保险销售之所以难,还是因为很多观念没有解释到位。多倾听,多思考。专业是一方面,沟通也同等重要啊。无效沟通等于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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