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读小学的时候,那会我家还没搬到广州,当时住在潮汕地区的一个小镇子上。
虽然差不多已经到了可以为人爹的年纪,但我还会经常想起,从我家到学校路上很多连门牌都没有的小破杂货店。
它们在我的记忆空间里占据了很大的位置,时不时就会被我从回忆里揪出来。
杂货店的陈设都差不多,好几个像大人那么高的铁架子并排站着,外表面爬满了锈迹,笔记本,铅笔,小电风扇,洗发露等日用品堆满铁架子上的每一格。
我妈只要闲着没事就会到那里淘货,若恰巧那一天我不用上学,我一定嚷着让我妈带我一起去。
我倒不是也惦记着那里的成堆的食用油或花生米,而是在几排铁架子中间一张桌子上摆放着的一摞一摞的安徒生童话书。
我妈在铁架子四周来回地逛,反复地挑,我则随手拿起一本童话书看得如痴如醉,站在桌子前一动不动。
每次我妈要走我都会又哭又闹,迫不得已只能把我手里攥紧的书买下,我才破涕为笑。
老板娘经常跟我妈说:“这孩子以后读书能成。” 我想她倒不一定是真心这么觉得,无非是更方便从我妈的裤兜里掏钱罢了。
那是我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童话书带我见识了虚拟世界的独特魅力,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
1
上了三四年级之后,去杂货店里买童话书不再是我的期待,取而代之的是我哥书架上那一排排的叮当猫和老夫子。
漫画里图文结合的内容形式带给我的视觉冲击力更强,我完全沉浸在虚拟世界里不可自拔。
只要放学回来,我第一时间不是写作业,而是随手扔下书包,径直跑到书架上取下几本漫画书,然后一屁股坐到床上,背靠床沿,连续几个小时不停歇地阅读。
也就是这样的毫无顾忌,我妈彻底给我下了“禁读令”。
不再让我这样肆无忌惮地看跟学习无关的书,不过好在我妈还算聪明,没有全然堵死我的精神寄托,如果一杆子打死可能导致我从此一蹶不振,达不到她的最初想要我学习的目的。
于是,我妈给我定了一个目标,只要我每次周考月考能考到90分以上,她就奖励我一本的漫画书。
那时候的漫画书简称“小人书”,顾名思义就是体积很小,大概只有普通书籍三分之一那么大,每一本容纳的内容实在有限,如果想要看更多,我就得力争每一次考试都达到我妈的标准。
所以,拜我妈所赐,我的成绩就是从那时候打下基础的,为了拿下最新一集的七龙珠,我的学习状态有如脱胎换骨,连老师都不敢相信。
我还记得有一次老师打电话给我妈问家里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我有没有受到什么打击,怎么完全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差点没把我妈笑死。
那时候用痴情来形容我对漫画的态度完全不过分。
我经常会把漫画书翻到一半就把它合上,并不是因为不想看,而是舍不得看,就像明明爱上一个人,却因为现实的因素不得不放手,有一种生离死别的感觉。
有了我妈的“禁读令”,每一本漫画书都来之不易,我需要合理地分配阅读的量,否则没漫画书读的空窗期是特别煎熬的。
2
到了五六年级,动画片开始在我的阅读生涯里崭露头角,我对它的情感几乎可以不输于此前对童话书和漫画书的爱。
六年级的时候,我是班里的尖子生,放学后还要加补一个小时的课。
有一次,放学后天色骤暗,持续打了很响的雷,雨水拍打窗户的声音大到我们几乎只能看到老师一张一合的嘴形,其他什么也听不见。
当同学们在窃窃细语地讨论今晚是爸爸还是妈妈过来接的时候,我满脑子都是最新一集的足球小将差不多要开始了,祈祷大雨能在下课后及时刹住,好让我能准时赶到家。
课后,天气丝毫没有要顾及我的意思,雨反而越下越大,雷打得震天响,整个天空都被乌云笼罩,路上黑压压的一片。
雷打得我心里直发毛,但看片心切还是驱使我狠下心准备冒雨狂奔,心想,死就死吧,我脱下校服,套在头上。
我跑出教室的时候,回头看了一下同学们的表情,他们大概的意思按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这人是傻逼。
3
后来,我上高中了,我把漫画和动画归类为小孩子看的幼稚的玩意,太过于简单粗暴,我需要给我的脑子预留更大的想象空间,小说是最好的选择。
那时候上课,坐在后排的同学都会在书桌前用教科书一摞摞地叠上去砌成一堵小墙,这样刚好能挡住老师看到瞄我们桌面的视线,于是在上课的时候玩手机看片看小说就成为我们的家常便饭。
记得在高一的时候,我的语文成绩特别差,满分是150分,我拿80多分是家常便饭,走狗屎运的时候充其量也就90多,严重拉班里的后腿。
自打小说把漫画和动画从我的生命中撵走的时候,我的语文成绩开始突飞猛进,有一次老师还在课上当众表扬了我一番,号召大家要向我学习认真听课。
只有坐在旁边的那些哥们清楚我在后面做的偷鸡摸狗的勾当,全程止不住的憋笑。
但是只有我自己明白,我在小说的世界里面感受到的所有故事,词与句,远远胜过在课堂上老师所讲的一切。
4
就是这样,童话,漫画动画,小说在我的生活里轮番上阵,它们是我思想的启蒙,那会在这些作品的影响下,脑子里有好多呼之欲出的想法,于是我也试图去创作过。
还记得在小学疯狂看漫画的那段时间,我经常在教科书每一页的右下角上面画一些不同动作的火柴人,然后一页页快速地翻过去,火柴人瞬间就动起来,我觉得特别有成就感。
四年级的时候,我还尝试过画漫画故事,隔天拿给同学看,他们特别喜欢,在班里争相传阅,讨论下一步的剧情。
我那时候的同桌每天都催我快点更新,甚至有一次等不及还跑到我家,我一边画他一边看。
从小学到高中,内容是我唯一的兴趣,我喜欢阅读和创作。
目的特别纯粹,我不关注它们背后的创作者是谁,他们到底收割了多少读者的口袋,过的是什么闲云野鹤的生活。
我只是很享受沉浸在别人构建的世界里忘却现实禁锢的那种畅快感,还有看到别人在自己构建的世界里享受其中的成就感,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功利的想法。
5
但是,慢慢地,上了大学,我开始关注哪个大学里某个师兄创业了,最近哪家公司获得了融资,哪个行业的市场潜力更大。
随之而来的是我突然有了很多兴趣。
想做一款有几百万人用的app。
想在市中心的大型商场开一家咖啡店。
想在广州某个批发市场开一个服装贸易的档口。
还想跟着师兄做一个卖手机壳的淘宝店。
我开始变得“见钱眼开”,任何事物想要进入我的兴趣名单,除了本身有点意思以外,更重要的是必须要有赚钱的潜力,能成为我的事业,获得亲朋好友家长前辈的认可,让我备有面子,否则我会毫不留情地把它毙掉。
尽管漫画小说很有意思,那又怎么样呢,身边所有人乃至我自己都认为这些产业是不赚钱的,属于艺术品的范畴。
我未来可是要成为一个出入高档写字楼的商业精英,而不是与一群散落着一头几天没洗的长发,思想奇葩不接地气的艺术家为伍。
所以后来,陪伴了我十几年的它们只是成为了我茶余饭后的消遣,全然没有了当年冒着大雨也不愿错过一集的痴迷。
到了大学毕业开始工作的时候,我发现好多做内容的公司在互联网平台的成就下动不动就估值上亿,创作者在聚光灯下对商业的逻辑侃侃而谈。
我才意识到原来内容人并没有我当初想象中的那么不堪,他们也可以挺着笔直的西装,与社会名流勾肩搭背,畅谈资本去向。
我重新又拾起了对内容的兴趣,果断注册了一个公众号准备延续当年创作内容的热情。
几个月的奋笔疾书,我洋洋洒洒挥就了将近十万字,倒是有少数几篇文章被大号转载,阅读量破几十万。
但是相比那些动辄席卷上百万用户的商业大号,我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发表个人感想的博客,可怜的几百个粉丝关注没有任何发展的价值。
内容这条路或许对我来说还是离钱太远了,不符合我对培养兴趣的标准,索性我还是果断选择再次放弃。
上班的路上,我都会习惯性地打开占据手机里最显眼位置的新闻app,然后被资讯里的商业成功人士故事反复洗脑,幻想有朝一日我也能成为财经记者笔下的人物。
一年多之后,我实在按耐不住内心汹涌澎湃的创业欲,跟爸妈彻夜攀谈之后,我向领导递交了辞职信。
6
我选择了当初我所认为的兴趣入手,开餐饮店,随后又创办了短租公寓,整个一年多的创业经历着实让我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兴趣。
开餐饮店的时候,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进货,点货,算账,管理员工,哪怕大夏天也要待在像火炉一样的厨房里盯着员工有没有打起精神干活,有没有有质量地把餐品做出来。
期间还要处理各种让我焦头烂额的杂事,例如员工辞职不干了,食材臭掉了,客户打电话来找茬,周边店铺老板恶意摆你一道,邻居投诉油烟太大影响他们生活等。
而后来,我做了短租公寓,每天就是接待客人,送客人然后打扫房间,半夜房间水电出现问题还要大老远跑过去找物业处理问题。
每天重复做的都是一些单调无聊又没有创造力的东西,接触一群目不识丁,素质堪忧的人群,应付一些脑袋腐朽,在世俗的污泥浊水里沉浸的政府官员。
即使这样,还是得点头哈腰地跟他们打好交道,方便日后处事。
侵泡在这样的环境中一年多的时间,我几乎没时间看书看电影旅游体验生活,脑子里锈迹斑斑。
我不止一次地半夜坐在房间里的窗台发呆,感叹如果让我一辈子过这样毫无意义的人生,我宁愿回去打工。
之前开公众号做内容的时候,与现在对比起来,我发现那段时间我才是最开心的。
每天做的都是不一样的东西,写不同的故事,不同的观点,有大把的时间读书看电影看书,了解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和一群同样热爱阅读的人谈王朔的痞子文学,冯唐对女色的另类偏爱,和痴迷创作的人谈如何构建出一个让人欲罢不能的奇幻世界,如何写出让人有生理反应的情欲片段。
可以天马行空地把脑子里面的东西实现出来,创造出一个虚拟世界,并且让成千上万的人来感受我笔下的世界,还有什么东西比这个更有趣呢?
我才不要每天面对着一箩筐的锅碗瓢盆,盯着一堆销售数据,和一群我认为脑袋秀逗的人打交道,这样的人生不是我推崇的。
于是,我真正意识到,有没有兴趣,关键在于去做它的时候是不是开心的,那种生活状态是不是自己喜欢的。
如果连那种生活状态自己都不喜欢,又何谈兴趣和坚持,连坚持都做不了又何谈赚钱呢?
所以,没有所谓的离钱近和离钱远的区别,享受那种生活状态才能坚持,离钱就近,在那种生活状态里痛不欲生,根本坚持不了,离钱自然就远,生活状态才是第一选择。
所以,经过十几二十年的兜兜转转,我决定彻底回归做内容了,必须把内容当成奋斗一生的职业。
我想要写小说,画漫画,我把写作和画画作为我一辈子都要去做的事情。
我要找一份做内容的工作,同时我也能在业余时间打造自己的内容作品,这样的生活对我来说太惬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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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阿漫
画治愈系的漫画,写治愈系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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