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打电话,说身边有个小姑娘深受强迫症困扰,反复检查什么的,很痛苦,已经影响到正常生活,问能不能让小姑娘找我聊聊。
电话里我首先跟闺蜜确认了一个概念:强迫症。
强迫症是一个临床精神科专业诊断,并不是只要有反复行为、随便什么人就能做出这个诊断。
比如一个人肚子痛,觉得自己可能得了阑尾炎,那也得到医院,普外科医师经过各种检查,才能明确诊断。
约定好的时间,小姑娘来了。
白白净净,眉清目秀,小姑娘化着淡妆,说话声音轻柔清脆,带一点口音。
我问她怎么理解强迫症的,依据什么觉得自己有强迫症。
她说自己洗衣服,洗一遍不行,觉得不干净,几乎每次都要洗两遍。拖地,拖完一遍后会忍不住仔细检查,完了再拖一遍。刷完锅碗瓢盆,摆放得再好,也忍不住再去看一遍摆的正不正。还有,每天晚上严格洗漱,连拖鞋也要刷一遍。半夜上厕所,回来后被子、枕头要重新理得整整齐齐才能再次入睡。
在小姑娘的诉说中,我抓到三个重点。
一个是她说要按自己的标准清理完卫生后,她才能舒舒服服、心情愉悦地看手机、玩儿什么的。另一个是她以前没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什么不对,是她身边的同学说她这些行为太过分了,是强迫症。最后一个,她说自己的妈妈也是一个特别爱干净的人。
我问她,她因为这些她或者她同学认定的强迫行为而痛苦,真正痛苦的是什么。
是做那些事情本身太累太麻烦让她痛苦,还是因为觉得那些事情不应该做、自己又控制不了要去做而痛苦,觉得那些事情不应该做的原因又是什么。
心理痛苦基本上都是由各种形式的内心冲突所导致,明明不应该却又不得不地重复,是强迫的核心表现。
根据姑娘的讲述,我判断她所谓的强迫行为并不严重,更达不到强迫症的诊断标准。
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我试图让姑娘理解并接受,她的那些行为是正常的,是她自己的卫生习惯,只不过她的习惯标准比别人的高一些,这没什么不好,甚至是个良好习惯,我说你该感谢你妈妈,这个好习惯是在妈妈影响教育下养成的。
比如洗衣服,并没有什么人规定衣服就应该洗一遍,到底要洗几遍没有固定标准,每个人自己的习惯就是自己的标准。拖地,事实上拖两遍就是比拖一遍更干净,大部分人只拖一遍不过是因为懒,嫌麻烦。我自己偶尔也会拖两遍地,我认识的人里边还有拖三四遍的。
只要自己不嫌累和麻烦,这样做完后自己高兴,就没有什么不对的。
但实际情形,我们身边的人,包括我们自己,往往依据自己的标准去评价、评判别人,很多很多事儿都如此,比如从干净的标准,到道德的标准。
而这个世界上大部分事情,只要没有影响、妨碍、伤害到别人,哪儿有什么标准可言,只是我们的个人习惯不同而已,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自己舒服是唯一标准。
所以我们自己习惯的标准不会让我们痛苦,是别人用他们自己的标准对我们质疑评判,导致我们自我怀疑,才让我们痛苦。
我跟姑娘说:你的“强迫”,并不是你的那些行为,而是你“强迫”自己质疑自己本来挺正常的习惯。
小姑娘是学医的,她从教科书上看到强迫症症状学诊断标准、身边同样学医的同学对她的语言暗示,引发她对自己行为“不正常”的焦虑,是她痛苦的根本原因。
我就这一点跟她讨论,几乎每一个学医的都有这种经历跟体会:上学期间,课堂上每讲一种疾病,便忍不住对比自己,从各种蛛丝马迹类似症状里怀疑自己得了那种病。
实际上健康与疾病是一个动态连续谱,生理疾病如此,心理疾病亦如此。
动态连续的意思是,疾病的症状学诊断标准,一些症状表现健康人也会有,而某种疾病的确诊,需要症状达到临床诊断标准,由临床专科医生做出专业判断。
比如胃炎的症状表现里有胃疼胃胀、反酸、嗳气、烧心等,但你不能说自己有这些表现,就一定是胃炎,具体是不是,确诊能力与权力属于专科医生。
同样,心理问题也是,抑郁症诊断标准里有情绪低落、兴趣丧失、意志行为减退等,如果仅仅依据这个,恐怕没几个人不是抑郁症。实际情况心理健康者也会有出现那些症状的时候。
我们俩的讨论还包括重新认识一对概念——强迫与自律。
几乎每一个生活在社会中的生命个体,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对我们来说,承担责任大多数时候并不是享受,而需要我们适度约束控制自己人性中那些天然的惰性、享乐性等,也就是说逃避责任几乎是我们的本能。
存在人本主义心理流派认为,人的根本意义在于人的“存在”,所以人有选择生存方式的自由,但人生活离不开社会,还是个社会人,得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责任”与“自由选择”的冲突导致存在焦虑。
马斯洛认为存在焦虑是每一个人类个体的基本焦虑,是所有心理异常的背景色。
从这个理论观点来看,一个人的心理健康水平深受自己处理存在焦虑能力的影响,我觉得处理存在焦虑,重点在于如何平衡“责任”与“自由选择”,而这种平衡能力需要一个非常重要的优秀品质——自律。
被无数人视为心理圣经的《少有人走的路》,作者斯科特·派克,把自律放在全书第一部分,认为自律是解决大部分人生问题的首要方案,可见他对自律的重视程度。
派克提到自律四原则:延迟满足,承担责任,忠于事实,保持平衡。这意味着我们要一定程度地约束、控制自己的行为,约束与控制从另一方面来说和“强迫”意思相近,所以这俩概念很容易混淆。
对,我跟小姑娘说,你的那些行为不是强迫症行为,而反映了你良好的自律能力。每一种良好习惯的养成,一定离不开自律。
说到这里时小姑娘眼睛亮了,说自己就是一个挺自律的人,比如自己脚拇指外翻,需要用矫正器矫正,她坚持每天晚上按操作要求矫正,已经坚持好几个月了,同宿舍同学都佩服她的坚持。
我说对呀,洗衣服她们洗一遍你洗两遍她们就说你是强迫症,怎么矫正趾头这件事她们反而是佩服你的坚持?因为衣服大家都洗,她们觉得洗一遍正常两遍不正常,所以才说你强迫症。矫正这件事她们没做过,所以她们看到的是你的坚持。
而实际洗衣服也好矫正趾头也好,都是你的自律能力在维持的一个习惯行为。你认为的你的那些“强迫行为”,做了之后你的感受是踏实、舒服、愉悦,这些不正是好习惯给我们的奖励吗?
最后,我想说说由强迫到自律,由强迫症行为到习惯行为,这之间牵涉的解构与命名这俩概念。
李松蔚曾经在自己的课程中说到命名的重要性,他说命名可以影响一个人的行为,而对事物、现象的命名,我们完全有自己的权利与自由,并没有既定之规。
解构是后现代理论的一个重要概念,解构目的在于呈现多元化面目、提供多角度理解、消解固化与权威。
所以后现代咨询理论认为,问题都是主观建构出来的,通过解构、重新命名,就能达到消解问题或者解决问题的目的。
命名相当于建构,而解构就是一个拆解问题的过程,在拆解过程中,问题要么消解,根本不成其为问题,要么解决方法随着拆解自动浮现。拆解后重新命名,会有不同意义呈现,重新赋义后的问题已经与原来的问题大相径庭。
万事万物,不同的命名意味着不同的性质、不同的作用。
比如说,一张桌子,它天生就是、并且只能是一张桌子吗?并不是的,我们没有把它命名为桌子之前,它其实什么都不是,反过来说它也可以是任何什么,不同的命名意味它承担不同的作用。比如说我们叫它是饭桌,就可以放上饭菜就餐,我们把它命名为床,就可以铺上被子睡觉。
有什么不可以吗?没有!
一件事情,不同的命名意味着这件事有不同的性质,不同的模样,由此会引发不同的赋义与感受。
一个问题,不同的命名意味着不同的视角,由此会指向不一样的解决途径与方法。
小姑娘走的时候,我跟她说:你有这么好的自律能力,以后不管做什么事情,保证都能做的很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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