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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时的回忆(二十三)——他吃了自己的孩子

儿时的回忆(二十三)——他吃了自己的孩子

作者: 齐方永 | 来源:发表于2022-03-21 01:40 被阅读0次

    在我生命的记忆里:

    有一件事情是我终生难忘的:1959年到1961年的大饥荒;

    有一个人的相貌和名字我也终身难忘——杨良。

    杨良身材不高,大概一米六多一点,在男人中属于中下身高。身材偏瘦一点。平时不苟言笑,寡言少语,一看就是一个很老实的人。

    “爸爸,我饿!”

    “城外的野菜都被挖光了,榆树叶也被掏光了,连树皮都被剥光了,唉……”,杨良看着三个孩子,长叹一口气。

    老大叫杨杰,6岁,老二叫杨胜,4岁,老三是个女儿,杨花,2岁。他们的妈妈两个月前又病又饿,去世了。

    杨良是烟酒合作商店的营业员,工作兢兢业业,对顾客从来不会短斤少两,从来不会拿店里的一分钱。再饿,他也不会偷拿一块饼干吃。

    “爸爸,我饿,我饿……”,杨杰有气无力地对爸爸说。

    ……

    不久,邻居们突然传出来一个爆炸性的消息:杨良把自己的孩子吃了!

    原因是邻居家的小孩到杨良家去玩,突然发现他家床底下有一个小孩的头颅!小孩吓得哇哇大哭,回家告诉了大人。

    邻居们才想起来,好久没有看见杨杰了。

    消息惊动了派出所,杨良被叫到派出所。杨良低着头承认杨杰饿死了,为了剩下的两个孩子不被饿死,他偷偷把杨杰煮给两个孩子吃了。两个孩子当然不知道吃了自己的哥哥。

    这还了得!派出所所长准备将杨良送去劳动教养所,但是要征求一下杨良所在单位的意见。

    单位领导梁咏芬(女)说,如果把杨良送去劳教,这两个孩子怎么办?杨良平时工作表现很好,希望免除他的劳教处分。我们单位没有能力管他这两个孩子,不然由你们派出所来管?

    派出所所长想了半天:算了吧,叫杨良写个检讨,还是回去上班带孩子吧。你们单位和居委会联系一下,给杨良弄点粮食补助一下,再饿死孩子你们也要承担责任。

    ……。

    后来传说邻居们看见杨良那段时间皮肤特别黄,眼睛特别红,我都没看见。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杨良了。

    但是这件事情,我终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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