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的话:这个名字其实是同性恋拆开来看的,其实是“心”和“生”合成一个性字。
同心生爱
春夏交际,万物温柔。
我压低帽檐,在偶有行人的路上匆匆而过。
头顶阳光真实地存在,就像上一秒众人目光的焦点。
太糟糕了!
我紧抿住嘴唇,却仍有呻吟泄出。
为什么会这样?难道今天不是周一吗?
千挑万选,东躲西藏地敲定今天,还是被命运捉弄。
爱而不露,是我们对这个世界最后的妥协
一
嘈杂的音乐,伴随着振聋发聩的DJ
暧昧不明的光影中,我诚惶诚恐地偷看那个被淹没在人群里弹着吉他的她。
更神奇的是,即使周围如何纷乱喧嚣,影影绰绰,她的吉他声还是清晰可辨,一曲一调地印在我的耳畔。一音一符撩动着我的心弦
直到跳动和她弹出来的旋律和鸣。
起初,我以为她是个男生。
修长的双腿交叠成架,吉他在上。右手按音,左手拨弦。侧脸能看出高挺的鼻梁和流畅的轮廓,以及被闪烁的灯光投下的长睫阴影。
再往下是优雅的颈,中间没有喉结异常的凸起。
是……是女孩子。
我惊叹,随即目光更加专注。
长指很随意地扫着弦,G大调还是D大调亦或者是别的什么。悠扬婉转,缱绻留恋地配着她清冷不失干脆的声线,渐渐将红男绿女夜夜笙歌的场景划分成两个世界。
其实,我是第一次到酒吧。
其实,我也是第一次了解到刻板印象中的混乱无序还惨杂着孤寂唯美。
当你的视线只胶着在一个人身上时,周围一切都会被不自觉地忽视。
二
酒吧附近有个天桥,午夜凌晨时分人烟稀少。
寻常人家,芸芸众生早已坠入梦乡。
那算是在负累现实生活束缚下最后一片思想的净土。
哪怕你真实的身份再籍籍无名,再卑微渺小,再毫不起眼。
在那虚幻无碍的世界仍能编撰属于自己剧本。
我随着人们慵懒地出了酒吧,像是被热闹的红尘瞬间抛弃的凡人。从九霄云外极速落下,眼睁睁地望着回不去的天空。
同伴问我是否愿意去街边的小旅店凑合一夜,三五个女孩子微醺的脸颊被鸭蛋黄的路灯打出橙红色的模样。
我便笑着应允,同性之间有时候就是这么方便。
但在她们吵闹嘟囔地回暂住地时,我告诉她们自己要在这附近走一走。
我想,那时候我便有预感会和她不期而遇。
这也是最原始的冲动开端,关于感情,浓烈而深刻地让人着魔。
三
还是那身纤尘不染的白色衬衫,她的短发斜贴向一边,露出光洁的额头。
圆框眼镜低低地挂在略尖的耳上,仿佛随时就会掉下来。
身后背着黑色吉他,神情专注地看着手机。
我不禁莞尔,放慢脚步让她慢慢朝我走来。
相对的方向,距离也在她无知觉下拉短,在我有意识下缩小。
不管对象是男是女,能让人动心的,难道不就是你所渴求的吗?
我从不相信一见钟情,笃定地如同我从不信任人们嘴里任何带有很长时限的承诺。
直到见到她,直到我与她撞到一起,圆框眼镜被我小心翼翼地捡起还回她的主人
这何尝不是我最大胆的一次,与平生素未谋面的陌生人目光相交,触摸碰撞。
“谢谢~”彬彬有礼的回答,我弯着眼睛,像是偷吃了鸡的狐狸。
“不用客气。”
“这么晚了,你一个女孩子怎么还在外面?”
她疑惑,却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和你一样啊。”
我一语双关,却希望她听不懂。
因为这样我才能跟她多说上几句话。
“可是,晚上很不安全的。”她凝重地蹙起细长的眉“你还是学生吧?估计学校你是回不去了……”
“你呢?你也是学生吧?”
“嗯,是啊。但我在学校附近的家属楼租了一套房子。周六周日是不回去的。”
她狡黠地眨眼,像是想到什么,突然将话题扭转“你是H大的吗?”
“嗯嗯。”我立刻点头如捣蒜,回答简短又迅速。
“那咱们是校友,要是不介意的话,去我那呆一晚怎么样?”
当然是很好的了!那一瞬间,我听到心里雀跃的声音,烟花一样绚烂在夜幕。
于是,后来的第二天,我就被同伴们冠以“无知少女重色轻友,天真假装被诱拐。”的称号。
很多事情,从一开始就注定结局。
就像那句俗话“三岁看老。”
四
意料之中,情理之外。我和她成为了朋友,互换了联系方式之后也没有过多频繁地接触。
不过是我会常常跑去她所在的酒吧,躲在角落点上一杯果汁,在迷雾幻影的世界里轻易便能找到她所在的一隅。
不过是她在演奏节点时的停歇过程,会抬起未曾深情的目光,望向不知名的地方却总能和我目光交互会心一笑。
言语也不能表达,情深几许心意多深。
日子在她拨弦我倾听的四季变化中行进,途中风景穿梭人事冗杂。
可,沸水终有要开的那一天。情感升温到顶点时,最希望
我喜欢你,想让你知道。
我爱你,同你一样。
哪管世人眼光,何况事态炎凉,只要我们能冷暖自知,同心携手。
所求既所得。
五
盼星星盼月亮地等待着这一天的来临,我斟酌着她发给我的课表,对比我自己的时间,然后在日历上圈圈点点,涂涂画画。
周一大部分学生有课,但我们两个人却同时没课。
我将长发扎起,盘成发髻。
鸭舌帽和口罩通通备好,我还得承认自己性格上的怯懦让这次行动仍是拖泥带水,不够完善。
一步一步,朝着我们约定好的地点走去。
她果然在那等我,双手背在身后,安静的侧脸被晨光勾勒得柔和,融化了我的畏惧。
我脚步轻盈,蹦跳着过去。
“嗨~”
“嗨~”她点头,上扬起的嘴角让整张脸愈发英气动人。
“我有礼物要给你。”
还没等我开口,她先抢白。
“嘿嘿,那有点巧,我也是。”
为了证明自己和她想法一致,我拍了拍专门挑选的外套,宽大的口袋深不见底。
“让我先来吧。”她请求道,低垂的眉眼透过镜片,微微带着春水的涟漪。
大把大把的玫瑰在那一刻绽放在我眼前,浓而不腻的香味萦绕鼻尖,圆滚滚的露珠从一个花瓣滑到另一个花瓣,娇艳欲滴。
我们果然,果然是一样的想法。
可惜,真不巧。在我们彼此确认眼神的时候,
身后传来人们清晰且近在咫尺的交谈声,我还来不及将自己准备的东西掏出。
甚至还来不及接过那束可以证明我并不是一厢情愿的单向暗恋的证物。
余光便早自动为我锁定大批人马的到来,熙熙攘攘地朝我们这个方向。
光天化日,暴露的关系。
我狼狈逃窜,低声说了一句“对不起……”
不敢看她的表情,不敢想后续的一切,连同我曾经无数次下定的决心和计划好的未来都这样被我狠狠抛下。
终究主流还是禁锢了我的心,连同我的人。
六
跑累了,我停在偌大校园的静谧树荫下。
气流声苟延残喘,泪流满面。
我想,大概是永不相见了。
即使我们不是仇人冤家。
纵然,我心有不甘。
不想起来,我蹲在地上,双手捂住汗泪混合的脸。
脑海里全是众人的眼睛,一刀刀投在我虚弱的身上,刻入骨髓。
她呢?她怎么样了?
一想起她,我更是难受。
呼吸也慢慢变成哽咽。
恨自己,恨自己的不够勇敢。
后悔,后悔自己的过度敏感,自卑。
如果,可以重来一次,我一定要克服自己的怯弱,遵从内心。
“终于找到你了。”
耳边蓦然闯入熟悉的声音,我睁大双眼,不可思议地侧过脸。
她真真实实地站在我身边,弯着腰,手里捧着那束玫瑰。
“送你的礼物,可不能不要。不然,她们就只能被丢掉了”
“我……我要。”
“那,我的礼物呢?”她把我拉起来,附身擦去我脸上还在流淌的泪。
“在我……兜里。”抽搭的回答配着鼻音显得笨拙、滑稽。
“那你可以亲手把她给我吗?”
我伸出手,她一把握住,顺势将我抱在怀里。
“如果一个人无法承受,那就两个人。”她抚着我的背,一下一下地。“相信彼此,这是唯一的答案。”
七
在一起是顺理成章,历经磨难也在所不辞。
听说李白虽然写了《蜀道难》,可他却从未去过。或者说是在做这首诗之前,他都没有身临其境。
很多人都在讨论真爱,用他们短暂的一生去寻觅这个永恒的主题。
我和她在很久很久的之后,也一直在聊这个亘古话题。
毕竟,时代和社会在不停发展,而这个问题却依旧算是未解之谜。
可,从我们宣布在一起时,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变得显而易见,简单易懂。
在人漫长乏味的一生里,难道不应该做一件有趣的事情吗?
一件顺从自己内心的事情,
一件背道而驰艰难的事情。
一件目前还无法大声说出口,无法得到大多数人理解和体谅的事情。
我又想起我第一次去酒吧那晚,我和她被灯光拉长的影子与疯狂扭动身子彻夜不眠的人们融为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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