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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八百扣税,自媒体人有槽要吐!

劳务报酬八百扣税,自媒体人有槽要吐!

作者: 屏山石 | 来源:发表于2016-10-14 11:44 被阅读0次

    劳务报酬个税800元费用扣除标准30多年来一直未调整一事,近年来一直为舆论所诟病。昨天(10月12日)有媒体刊发了《“劳务报酬税”36年未改,800元起征点挤压千万实习生群体》一文,因再次触及这一“痛点”,此文在网上被广泛转载。然而,昨天下午, 在业内颇有名气的湖南地税系统专家段文涛撰文表示“实习生工资缴纳‘劳务报酬税’是误用税收政策”,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微信以【新闻澄清】方式全文转载了此文。(金洋网2016/10/13)

    有趣的事发生了。

    首发《“劳务报酬税”36年未改,800元起征点挤压千万实习生群体》的21世纪经济报道已在其网站将此文删除。

    转载段文涛《实习生工资缴纳‘劳务报酬税’是误用税收政策》的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微信号,也将此文删除了。而引用了此文并冠以“国税总局回应”的某些新闻网站上,链接亦已无效。

    但更多网站上,两篇文章还是正常可阅的。而且,很多媒体都就此发表了评论!

    也就是说,始作俑者与回应者,都开始沉默。但他们挑起来的涟漪,不会那么快散去。

    网易数读今日发出一篇《劳务税率36年不变,低收入者却要缴纳更多个税》,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告诉大家——工薪个税的应纳税额在计算时可以扣除社保缴费,由于劳务报酬所得多是灵活就业,没有社保,当薪资水平一致时,低收入的劳务提供者常常要缴纳更多的税款。(具体数据,可搜索网易此文)

    尽管,据统计,“根据2014年全国税收数据,当年共征收劳务报酬所得税207.17亿元,仅占个人所得税总额的3.7%,占全国税收收入的0.2%”,但具体到缴纳劳务报酬所得税的个体身上,这些钱,那都是白花花的真银子啊!

    在此文章之后,1700多条评论,排在前面被点赞最多的有——

    这种半夜发的说大实话的新闻就得顶起来!

    税务制度一直存在荒唐的缺陷。

    居然敢说实话!希望再多点数据,把个税改革推动起来!

    去年帮几个园林工人去开劳务发票!总额25万,到税务局说明情况后告诉我需纳税9万元左右!我当时就吓蒙了……——此条真实性存疑,我用网上的“劳务报酬个税计算器”算了下,是73000元——却,也很惊人啦!

    不过,很多相关文章都以实习生为出发点,段文涛的文章亦并非替劳务报酬800元起征辩护,而是指出企业若不将发给实习生的钱计入工资——也就是以2500元作为扣税基点——是误读了税收政策——也即是,他们大多在替实习生争权利。

    然而,作为一个曾经的学习生,我觉得,谈实习生的工资,其实有些奢侈。你来实习人家能收你就不错了,还谈钱?那不是伤感情吗?感情一伤,请您自便——连实习的机会都没有了,谈什么钱呢?

    因此,我觉得,真正需要关注的,反而是《“劳务报酬税”36年未改,800元起征点挤压千万实习生群体》文中提到的“事实上,不仅劳务税遭受质疑。稿酬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与劳务税执行同样的起征点、税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刘俊海向记者表示:‘学术创作极其耗时费力,收入也不高,但稿费还要负担较高的税率,学者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打击’”里的那些人。

    除了学术创作,现在也有很多自媒体平台,如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网易号媒体开放平台、企鹅号媒体平台、百度百家号已开放作者收益。今日头条和一点资讯,都是使用的800元;后三者,虽还没被扣过税,推测应该亦同。新浪看点、UC云观、北京时间等平台,稿酬制度也在酝酿之中,待开放之后,估计也不会免俗。

    现在很多作者投入全职自媒体,虽然人身比较自由,但比起上班来,不会轻松甚至更累。一月三十一日无休,出外还带着笔记本电脑,每天都在写写写,才能获得一定收益。

    但他们的收入,800元起扣,这是什么概念呢?

    基本上,拿到6000块,就得扣掉960元的税。若以起征点3500元计算,则这一数据为145元,相差巨大!

    当然咯,既然法未改,按800元收,我们也只能忍受。但是希望,那些按宪法规定代表民意的立法者们,也能考虑一下,工资按3500元、劳务报酬按800元,是否合理?是不是该提几个案子,快点把数据拉平,才能让更多的人,感受到阳光般的公正正义,有真切的获得感!(屏山石201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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