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国度曾经一度非常推崇所谓“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比如雷锋同志,这样的人当人是利人的,但是所谓“毫不利己”的说法我却有点不大赞同。
很多年前我还在上中学,那个时候我就开始用比较功利的眼光看待圣贤,我认为孔子这样的人其实也是非常利己的,只不过他追求的比较高级,是精神的富足,而在追求的过程中恰好做了很多利人的事,留下了很多利人的著作。
世界上有很多好人,干了很多利人的好事,但是我们不能说他们只是为了做好事而做好事,驱使其利他的根本原因是这样的行为能为他带来满足感和幸福感,他的本质还是利己的。
之所以我们认为雷锋这样的同志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是因为我们站在非常世俗的角度,认为“利”都是和物质有关,有人自己活得都很艰难还总是想着帮助别人那就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典范。
但是这样理解是有问题的,因为人所追求的一定是精神的富足,只不过大部分普通人的精神满足需要物质支撑,让我们误以为有钱就幸福,这是本末倒置。
试想一下,如果利人者不能从帮助别人这样的事情得到精神的满足感或者名誉,那他有什么动力做一个利他者呢;甚至如果一个人帮助别人反而给自己带来痛苦,那一定是最不愿意帮助别人的人了吧。
我倒无意贬低雷锋这样的人,毕竟虽然他们做的事情本质是利己的,但是确实带来了利他的效果,如果每个人的精神境界都有雷锋一般高,能将帮助别人作为自己的乐趣,世界不是很和谐吗?
我所反对的是鼓吹“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种说法虽然听着非常高尚,但是普通人一听就觉得难度太大,非圣贤难以做到,反而不利于他们养成利人的习惯。
“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所鼓吹的其实是一种群体主义文化,就像蚂蚁一样,个体是没有意义的,每个个体都像个机械一样为了整体贡献,他们才是真正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难道我们人类也要放弃自己的个体独立性吗?我相信那些宣传这种想法的人基本也没有这种想法吧,他们能不能在利己的基础上利人都还是个问题。
我曾经在好几篇文章中讲过做好人的好处,其实就是想从理论上说明利他本质上对自己是有益的,让利他的行为更能被人所接受和执行。
所以我认为应该放弃“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说法,换一种宣传方式,也未必要从纯功利的角度来解释利他行为,关键是将利他和自我幸福感进行强联系,让更多的人可以从利他的行为中得到精神上的享受。
作为我们普通人,第一要做的当然是利己而不损人,如果可以,利己的同时还能利人,那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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