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
我今天穿红色漏洞毛衣,没有穿外套和大衣。出门就接受了北京冷风洗礼,但是就要迟到了不能回去加衣服了。其实主要原因是,我没有找到跟红毛衣搭配的大衣,而我又很想穿这件毛衣。于是,大风中,我双手抱着自己,前胸后背透心凉,多亏脖子上老公临走前给我系了个围巾,耳朵上的降噪耳机保暖作用真好。6分钟后,终于赶上地铁,车厢里好暖和,温暖牌地铁启动了。
此时此刻,我倚靠在车厢连接处的黄色站立靠背处。左边是穿黄色长款毛衣姑娘,不过她的毛衣没有洞,看着很抗风。短发姑娘,黄色长款毛衣,牛仔裤,棕色鞋子手提紫色桃心大包,肩背浅蓝色小皮包,戴着黑色耳机,一直在刷手机,这会她刚放下手机,闭目休息。我不敢凑到前面歪头看她正面。我右手边是一个穿着黑色上衣,一直玩手机的女生,我还没有来得及观察,她已经下车了。我正面站了3位男士,两个都在专心玩手机。不玩手机的那位男士,胸前竖被棕色腰包,扶着头顶的扶手,一摇一晃。就在我想多看两眼时,他也下车了。现在对面是一位白领穿衣打扮,感觉像淑女。嗯,刚才黄色毛衣女扭头一瞬间被我看到了脸,不是我以为的少女,推测38岁的女人。
此时,我也要换乘了。今天有8个小时高强度上课。我要去接受另外一波洗礼啦,哈哈。
出了地铁,刚好还有唯一一辆小黄车,很幸运扫码成功。骑行三十秒发觉方向错了,掉头,穿过马路,又穿过马路,终于骑上正道。开始一路穿行,一分钟后,渐冷,捏车把的双手带动两个胳膊缩起来,这样可以减少冷风吹的面积。我沉浸在调整缩的姿势里,差一点撞上前面的一辆车,还有车右边的母子二人。急刹车,内心后怕,我赔不起啊。上车又一分钟,车水马龙,飘着老北京早餐味道,骑行在老北京街道上,阳光照在我身上,真好,昨天也有如此感觉,喜欢早晨有生活气息的北京。又一分钟,右边的高楼大厦挡住了我的阳光,阴冷阴冷,被浇了凉水一般。眼看再有100米就是阳光明媚的十字路口。可是大风袭来,我是逆风前行,奋力也蹬不动自己车了,围巾已被吹凌乱。遂下车,推车前行,顾不上围巾。终于转过十字路口,居然又上了阳光大道,而且行人很少。但是大风不减,路上一个穿着白色防风大衣的大姐在跑步。我真想下去跟着跑几圈热身一下再回来。又一分钟,我已进入目的地院子,周围都是车。嗯,早上看到群里在讨论哪里方便停车。我心里琢磨着,该不会就我一个人是骑骑行车来的吧。又低头看了一眼这辆尤其破旧的小黄车。一丝小失落刚起,就已到目的地门口,门右边有五六辆共享单车呢。我又开心地穿插进一个自行车位置,下车,锁车。
下班路上
经过9个小时的信息轰炸和大脑思考,下午课程结束后,我已是头晕脑胀。我想让自己过得舒服些。那么是不是要打车呢?小人A说,不能打车。因为坐地铁很方便,也就比打车慢了十五分钟,却要付出10倍价格,不划算。另外,这是你记账的第一个月,目前已经超支了,那么能节省的地方就不要多花。小人B说,可以打车。你今天一天上课很累,挤地铁太累了,打个车早点回家休息吧。虽然是你记账的第一个月,但是你这连续上课很累的,这是特殊情况,打车可以让你养精蓄锐,值得打车。小人A回应到,这才第一个月记账,就各种特殊情况,那以后不常常有特殊情况吗?这样随心所欲花,跟你之前的花钱方式没有实质区别,那这记账还有意义吗?要去练习自己对抗所谓特殊情况的花费,控制到这个特殊情况是最低频率。
我的行动上,就是要找一个折中方式。所以,我下午时候就预订了顺风车,可以节约近20块钱,又能很快到家。可是等了一下午,看了好几次手机,浪费很多心力,也没有顺风车司机接单。下课后,就在我琢磨着要不要打滴滴时,一个大姐正在开单车,她回答我到地铁上。我赶紧说自己要跟他同行。急忙中终于扫开了一辆车,跟在大姐身后。大约六七分钟的自行车路程。大姐一路上没有停车,无论是穿行了两次马路,还是红绿灯,她都在车上。我下了三次车,两个红绿灯和一次急刹车。而且,大姐轻易就驾驭了自行车,身轻如燕。我是穷追一路,到地铁站锁车后,我气喘吁吁,大姐跟没事一样。我这大半年都没有怎么锻炼身体,这10分钟的自行车蹬起来都费劲。还好,有单车,我又节约了打车的费用。打开随手记软件,开心地记录下今天的地铁费用。又庆幸自己,多亏了是坐了地铁,而不是打车费钱。
我跟大姐在地铁告别,分别上了开往两个方向的车厢。地铁上,并没有我想象中的拥挤,反而人比较少,而且换乘以后,我还有了座位。然后,我特别开心地打开手机,翻阅了这两天的新闻。偶尔翘起二郎腿,饶有兴趣地看着车厢里的人,猜测他们白天可能发生了什么。又给老公发送了一条信息,告诉他我坐地铁回家。他回应已经到家了。还得意洋洋地把这个月的记账图表发送给老公,内心淡定地等待热切的表扬。老公瞬间就回复了一个👍🏻。那一瞬间,我得到了极大鼓励和满足。又接着问老公,可否给我做个晚餐,菜已备好,主要是煮个面,还美其名曰省钱。我的心理是,因为我节约了可以不花费的项目,而且一天这么累,那就请老公做个饭吧。我知道他心里肯定不是很情愿,毕竟他也工作累了一天。但是我就是这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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