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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修系列——申17:14-20《国度的君王》

灵修系列——申17:14-20《国度的君王》

作者: 阳毅__ | 来源:发表于2021-02-05 02:25 被阅读0次

    【经文】17:14「到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时候,若说:『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围的国一样。』15你总要立耶和华—你神所拣选的人为王。必从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为王。16只是王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为要加添他的马匹,因耶和华曾吩咐你们说:『不可再回那条路去。』17他也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为自己多积金银。18他登了国位,就要将祭司利未人面前的这律法书,为自己抄录一本,19存在他那里,要平生诵读,好学习敬畏耶和华—他的神,谨守遵行这律法书上的一切言语和这些律例,20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气傲,偏左偏右,离了这诫命。这样,他和他的子孙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国位上年长日久。」

    耶和华神要在应许的迦南美地为以色列建立国度,说起一国,让人最直接想到的就是,这国中必有君王。虽说耶和华神亲自作王统治他自己的百姓,可他也授权地上的君王作为他管理全地的代理人。神起初创造亚当的时候,就给了他这样的君王授权,让他管理全地。耶和华神并非是后来以色列人自行要求立王时才临时改变主意才立王,而是在一开始,神就借雅各的口预言说:“圭必不离犹大,杖必不离他两脚之间”(创49:10)

    对于君王神也定下这职份的条件,首先,必须是神所选立之人。看来,真正的掌权者并非是这职位上的人,而是膏立他的耶和华,而是授权于他的耶和华。再者,必须是出自以色列十二支派的人。当初耶和华神应许亚伯拉罕说:“我必叫你成为大国。”(创12:2)这国的应许是其于神与亚伯拉罕立约; 神也应许以色列,为他们建立祭司的国度(出12:5-6)这同样是基于神于以色列所立的西奈之约。国度是神与自己百姓立约的应许,所以君王必须是这约中之人,否则是没有资格管理约中的百姓的。

    耶和华神对于君王,也有严格的命令:他不可为自己多备马匹(在当时,马匹是重要的军事力量,以色列这个国度的建立不是靠军事力量,乃是依靠万军之耶和华。并且,那个时期埃及是马匹的主要产地,神将以色列从埃及领出来,就不叫他们因任何原因有重回埃及的可能)。君王也不呆为自己多立妃嫔。起初,在神创造之时,神在地上设立的第一个机构就是家庭,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夫一妻制。多立妃嫔违反了神设立的婚姻制度,也使君王沉迷于享乐。君王想要多立妃嫔无非是想要更多的繁衍子嗣,使江山后继有人。可是生命的孕育是出于耶和华,而不在于立多少妃嫔,亚伯拉罕当初即便是从夏甲得了一个儿子——以实玛利,也并是盟约中的后裔,只是酿造了一出惨剧。撒拉哪怕是看似不能生育了,神就是从这样一个不能生育的妇人,为亚伯拉罕建立的后裔。后来的所罗门也因政治联姻娶了许许多多的老婆,他立了一千个妃嫔,政 权的稳定不在于联姻,而在于是否敬畏耶和华。所罗门的晚年不正是随从了这些自己带进王宫的外邦女子,拜起了偶像吗?第三,君王也不可多积金银,一个贪婪的君王必定使百姓陷入困苦,一国的昌盛也不在乎金银的多少,而在乎耶和华神的赐福。看来,君王也不是好作的,这也不可,那也不可。看起来有诸多的禁令,可是终归只有一条命令,那就是遵行耶和华神的律法,敬畏他。这样,这国在耶和华神所赐的地上,才得以长久。这也是耶和华神与大卫立约所应许的。

    可是从后来以色列的历史中,我们看得出来,以色列的君王制度并不完美,这是一个失败的君王制度。北国的君王就没有停止过拜偶像,他们不能行使公义的审判。南国最终也沦落到同样的下场。难道这君王制度就无可救药了吗?难道神在约中对大卫的应许,就要落空了吗?就在犹大即将面临审判的绝望之际,先知以赛亚预言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他必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从今直到永远。万军之耶和华的热心必成就这事。”(赛9:6-7)撒迦利亚也在他的预言中说:“锡安的民哪,应当大大喜乐;耶路撒冷的民哪,应当欢呼。看哪,你的王来到你这里!他是公义的,并且施行拯救,谦谦和和地骑着驴,就是骑着驴的驹子。我必除灭以法莲的战车和耶路撒冷的战马;争战的弓也必除灭。他必向列国讲和平;他的权柄必从这海管到那海,从大河管到地极。”(亚9:9-10)主耶稣就是按着这些预言来了,他骑着驴驹进入耶路撒冷,他恢复创造之时,神赋予君王职份的公义,他来建立平安的国度,他的国,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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