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我曾和一个人相爱,在16岁阳光最灿烂的秋天。真的很美的一个金秋。
周末是一整天的散漫,球赛没开就喜欢抱做一团。窗台书桌前,他念着他热衷的疯狂英语,我抬着我的杂志。他永远端坐着,把我整一个抱起侧身坐在他腿上。我只能斜靠着他,吊儿郎当的晃着脚上的毛拖。
他笑我定力好,人工循环播报的English一句也不进我耳朵。我也笑他,美人在怀还无杂念,定是被窗外树妖勾了魂。他挠我,我最怕痒,笑的毛拖飞了起来打碎了阳光,窗外的三角梅也探进了枝桠。
球赛开始了,俩人挪去沙发上,依然抱着。踢至精彩时,他激动的面红耳赤。我只替电视里奔跑的人儿累,请阿姨盛碗汤给我,吃饱了好有力气陪他一起摇旗助威。
时间最经不起折腾,好日子尤是。18岁冬天,他要出国,我不愿陪读,也不愿他放弃理想。强硬提分手,告诉他“再也不见”。是呵,疼又怎样?反正以后再也不见了。
从此开始,一分为二。自己吃饭看杂志、自己晒着太阳想念窗外的三角梅,偶尔接到没有声响的电话,静静听一会挂断。
爱吗?爱呀。疼吗?嗯,很疼。
那还要继续吗?当然,生活还会继续。
让自己能好好爱惜自己,不辜负曾经生活赐予的美好,才是认清了生活的本质。才会知道,原来,自己可以成为自己心里的英雄。
爱很好,爱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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