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朋友,他和妻子属于自由恋爱组合而成的家庭,但是婚后因为各种家庭纠纷和疾病的困扰,俩人的分歧越来越大,甚至到了形同陌路的程度。俩人都感觉婚姻走到了尽头,于是没有争吵,俩人自己在家里商量核算了财产,写了份离婚协议书,并且相跟着到民政处办了手续,平静的分手,不惊动任何人。
另外还有一个亲戚,俩人是经人介绍认识的,不到半年就结婚成家,婚后俩人也是磕磕绊绊,争吵不断,主要的焦点问题是男方太过于以自我为中心,怠于干活,总想享受;而女方又过于小信一点,什么东西到了她的手里总是很难拿出来。这样闹到最后俩人逐渐厌倦,但是又不能一刀两断,总是央求这个亲戚或者那个朋友给说和,亦或是装模作样地写了离婚协议书,却没有勇气去面对。
婚姻其实是一种人际关系,或者说是契约关系,它是两个成年人决定共同生活并分享生活,双方有捆绑的义务关系,如果俩人觉得在一起是对彼此的折磨和约束,那么大可以放手,平平静静地分手,各去找各自的幸福;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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