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漫长一生,会遇上数十次季节变迁。
会经历数万个日夜颠倒,朝暮星月。
要跋涉千万里,去看湖光山色。
还会遇见数之不尽的面孔。
而最终陪着你一同去度余生的,一定是最特殊的那个。
他不一定完美,也没什么新奇。
可他被你选择,并坚定选择了你。
若是能有运气遇见,就已经是莫大的幸运。
小时候,看到院里开的小花,就觉得喜不自胜。
那些色彩单调的格桑,是童年时最常见的花。
长大之后,离开了闭塞的村子,到了镇上。
公园里有一小块玫瑰花田。
不知是不是水土不服,花开时也不甚美丽。
后来,在另外一座城市的盛夏里看到满池的荷花。
粉白的颜色让我目不暇接。
竟比从前在书本和绘卷上才看到的花色还要迷人。
那时候就在想,这大抵是见过最美的花了。
哪曾想,很快又有新的花色惊艳眼球。
某年的花展上,各色的菊花让我目不暇接。
千百瓣花色包裹着姹紫嫣红的颜色。
每一盆都让人惊艳又惊叹。
我拿着手机边走边拍,相册里不觉就多了百十张照片。
那一刻又动摇了,觉得菊花才最美丽。
某年三月,天晴风起。
我坐在樱树郁葱的园里赏景。
风起时,碎花纷扬,直如雨落。
那样的场景,像极了仙侠剧里的梦幻。
目眩神迷之间,又觉得这番景象不似人间气象。
那时便想,大抵没有比这更惊艳的花色了吧。
于是年年都要去赏樱,直至毫无期待。
很久之后,当我再回家乡。
车奔行在荒原草海之间时。
极目远眺,无数浅粉姹紫的小花连绵成海。
贪看了一路,只觉得沁人心脾。
而那些花儿,正是小时候见惯了的格桑。
在连绵草海里肆意生长,也是独绝的娇俏。
花期够长,能长久赏鉴。
那些一眼惊艳的美丽,会随着时间一点点淡忘。
而久未相见的花色,可能会让人耳目一新。
若是要选一种花种在自己的小花园里。
我还是会最先考虑格桑,不惊艳,却恒久。
人心装了太多的欲念,所以变得拥堵不堪。
但这世上的很多东西都不能贪心。
尤其是感情这种弥足珍贵的东西。
每个人都有去海边拾荒的权利。
面对冲上海滩的万千贝类。
有些人挑花了眼,有些人想全都要。
还有些人捡到了一枚贝壳,还想要寻找下一枚更漂亮的。
在这寻寻觅觅的过程中,往往会把手中那枚贝壳也弄丢。
大多数人都把目光聚焦在最大最美的贝壳上。
却把最适合自己的随手丢弃。
若是你足够幸运,能在其间找到自己喜欢的那一枚。
那就把它装进自己的口袋,起身离开。
即使海滩上有比它更漂亮的贝壳,也与你再无关系。
剩下的贝壳,都是别人的故事。
被你挑选出来的那一枚,一样独一无二。
如果你总想着再回海边看看,有没有更好的选择。
那你永远也挑不出能一直陪伴自己的贝壳。
感情是毫不怀疑的坚定,而非摇摆不定的选择。
这是个感情不再珍贵的年代。
所有人的脑子里除了钱好像别无他物。
时代在进步,情感的价值却被连连质疑。
选择多了,于是漫不经心的人也就多了。
大家玩笑似的试错,嬉闹一番后又开始下一段。
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结束于开始认真之前。
真心被践踏过后的人,又接着去践踏别人的真心。
很多人高呼着无爱自由,却又羡慕那些被爱着的人。
就算入眼所见皆是玩世不恭的人,也要坚守自己的底线。
不要反复去做感情里的拾荒者。
找到那枚最爱的,就别再去海边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