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期档的《我不是药神》口碑、票房双丰收,豆瓣评分也一直居高不下,高达9分。受大众影响,我也和我朋友走进了电影院去观看了这部电影。果然,盛名之下必有其实。
就像马伯庸评论所说的一样,一部好的电影不一定解决一个问题,也可以是提出一个问题。我觉得很多好的电影看完了之后,都很难说出内心的全部感受,反正看完电影后,我的内心就十分复杂,我觉得它讲了很多,却又像是什么都没讲一样,只是单纯的说个故事,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感触良多。网易娱乐说,《我不是药神》以出色的题材,探讨了种种现实中的矛盾与困境:病人的生存困境,药贩子的道德困境,警察的法律困境,医药公司的商业困境。刻画困境的同时,更让人思考困境。题材中蕴藏的温暖与希望,细腻的现实主义笔触,让人感受到该片的人性力量。
山争大哥(徐峥)在里面饰演男主角程勇,一个困顿的中年男性保健品商贩,经营惨淡,他铤而走险,后成为印度仿制药“格列宁”的独家代理商,更被病友冠以“药神”称号。他并没有什么野心,只是想赚点钱,留住孩子的抚养权,开好自己的神油店仅此而已。而当真切地进入到白血病人这个群体后,他的蜕变和成长是惊人的,即使为此陷入牢狱,也要尽自己地所能救助每一个病人。从牟取暴利到以善意救人愿付出自己,这之间仅仅只是一颗想要帮助他人的善心的差距。所以说,善意其实有时候很没有用,但是有时候也很有用,所以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贩卖假药违反了国家法律,显而易见这是不对的。即使法律不完善,我们也不能违反它,我们能做的只有补救。一个国家、一个社会需要法律,以维持应有的秩序,这样才不会乱套。虽然也有俗语说“法理之外,不外乎人情”,可如果因为人情世故可以漠视法理,那么就将如鲁迅先生说的一般“世道浇漓,人心日下,国将不国”(《我之节烈观》鲁迅)。而且贩卖未经国家批准的假药,很可能只是抓住了病患的缺钱心理,从而贩卖毫无疗效,甚至可能会对购买者造成健康危害的药品。假药不仅缺乏疗效保证,让病患损失了金钱,而且还可能会让医生对病人身体情况的了解出现偏差。更何况,病患及家属会从不正当渠道去购买假药其中很重要一点也是看中了假药价格便宜,相对于正版药来说更符合他们的经济条件。多一点药神事件,那就代表着我们的法律受到了挑战。
然而药神事件中,虽然是在贩卖未经允许的药品,但是该药品确实具有疗效,价格也比国家允许进口的正版药品要便宜,虽然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但是却给患者带去了切切实实的好处。他给了患者更多的活下去的希望和机会。可能他违反了国家法律,但是他却从另一方面做着好事。但是我们坚决不提倡这么做,我们需要维护法律法规的地位,以此维护国家、社会秩序,因此在片中程勇最终还是坐牢了,但是是法理之外的人情却也给他减了刑。多一点药神事件,就代表了我们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一种温情,一种善意。
或许我们也应该正视这个问题,正版药价格昂贵,使众多病患吃不起药,不得不冒着风险去购买假药。不仅仅是假药这方面,事实上,很多网友都曾在网络上自我调侃说,根本不敢生病,因为看不起病,吃不起药。这虽然有一定开玩笑的成分在内,但是也从侧面映射出我国医疗体系有待改进的事实。如果少一点药神事件,就代表了我们的医疗体系日渐完备。
我们生活中很多事绝不是判断题和简单的选择题,我们也不知道我们内心的一时偏向,最终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但是我希望那一时偏好就像程勇一样,是偏向善意的。多一点或少一点药神事件不是根本,我们真正要多的是善意,少的是体系有待改进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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