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经常提到康德的一句话:“世界上只有两样东西值得我们敬畏:一个是我们心中崇尚的道德准则,一个是我们头顶的星空。”
康德这里说的道德准则就是他哲学体系中的道德律。
这是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提出的,这种道德律也是一种绝对命令。
绝对命令指的是人人具有的,无条件的,绝对的,不受经验影响的,具有一定普遍性的。它的形式是:“某人应该做某事”,而不是“什么是什么”。
所以这样不同的形式就是自律和他律的区别,道德律是自律,自然法则是他律。
这样的自律其实就像是他经常说的“人为自然立法”一样,这是“人为自己立法。”
这和我们平时说的“自律”好像有一些区别,我们常说的自律好像就是早起、早睡、每天什么时间做什么事情,每天都一成不变的履行任务。没错,这当然是一种自律,因为这的的确确是康德自己的自律方式。康德本人每天连散步的时间都是分秒不差的,以至于柯尼斯堡的那些邻居们都以康德的散步时间来调节自己的钟表。
但是我们每个人的“自律”都必然要是如此吗?
我觉得不是,既然是“人为自己立法”,那么自律不是模版,不是套用,而是是否合适自己。
如果你因为工作往往要熬到后半夜才休息,那么早上五点起床就是对自己身体的不负责任。
所以自律的意义是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而不是刻意模仿别人的作息。
康德认为的三条绝对命令中的第三条就是意志自律。而意志自律的原则就是就是说道德法则不是外人强加给你的,是每个有理性的人自己给自己的意志确立的。
人们还常说:“自律即自由”。
不知道大家对这句话是如何理解的,给自己设定了条条框框去遵守,为什么还能叫做自由呢?
就是因为“自己可以给自己立法”这件事,本身就是最大的自由。
那么从这个角度来说,自由的人只会制定适合自己的计划,而不是毫无根据的去套用别人的“自律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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