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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城市那么空,这回忆那么凶

这城市那么空,这回忆那么凶

作者: 叶蓝色的秋天 | 来源:发表于2018-01-23 21:47 被阅读8次

    真正对音乐有感觉应该是大二,开化可以说很迟。和几个朋友曾多次讲我真正开始有自己的价值观、对周遭有所判断是上大学之后。以前不能说脑子不清醒,但是说一片混沌应该不算过分,标准的愣头青。对很多东西不了解,只是凭着自己的本能去判断喜欢与否。

    与怀旧无关,浅谈一下听过的歌和此中反映出的一些变化。以前写过一次,讲到《打工行》。当然那属于后来者的观感了,用现在的流行词,是不是应该叫所谓历史建构?(手动微笑)(链接文后)。

    一| 磁带

    磁带出现在我的世界后,印象最深刻应该是郑智化的《星星点灯》、《打工行》和《水手》,邓丽君《甜蜜蜜》……他们当中,我最喜欢郑智化。觉得郑智化一直在为最下层的奋斗者发声,歌声沉重难受,可一直未丧失向未知未来走去的勇气。

    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残疾人,拄着拐杖掏心掏肺唱很久也挣不了几个钱。大街上、商场里都是这些歌。相对来说知道《水手》的人更多,因为它可以用到任何场合。我以前写作文也常用里面的台词。这首歌下雨的时候听起来最有感觉,觉得那句:“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太应景。琼瑶的《情深深雨蒙蒙》热播(2001年?)之后

    他们也开始老去| 来源:豆瓣剧照

    大眼睛赵薇的同名歌又开始火起来。嗯,爱情启蒙电视剧吧。当时送女生明信片都用这个。哼哼唧唧,记不住歌词。

    后来不老女神赵雅芝主演的《新白娘子传奇》2006年左右开始在央视重播,那首《千年等一回》又一次火遍大江南北。为看这电视还让老妈狠狠揍了一次。因为电视剧在中午播,小学一同学家距学校很近,我吃完饭赶快跑到他家看,然后在距离上课还有5分钟时狂奔回学校。直到被村里人告诉我母亲之后,我在“千年等一回”中泣不成声,真下得去手啊!

    当时谁能想到这仨全是女的?| 来源:豆瓣

    懵懂如我,还偷偷在小本本上跟着歌一遍又一遍记下歌词,走路时不时哼几句。虽然能记住的总是开始那两句:

    千年等一回

    等一会啊……

    千年等一回

    我无悔啊……

    2

    2008年后VCD、DVD开始走进千家万户(至少我们村这时候才开始普及)。结婚的彩礼必备就是家庭影院。光碟开始肆虐,尤其DVD因存量大,一张碟就有几十首上百首歌。我攒点钱就去街上买碟,电影和歌都有。当时买了一盘里有张杰的《天下》,喜欢得不得了,喜欢杰哥自此始也!当然买的更多的是盗版影碟,对星爷的喜欢从那时候开始就萌发了。想来《功夫》看了不下十次。

    应该算一种风气,人们对能发出歌声的东西充满了好奇。也许是出于带点骄傲的感觉,毕竟能购置那套设备的是那部分先富起来的人,村里有人在一根很高的木桩上安一大喇叭,放歌给全村人听。后来有一年轻小伙贩磁带,也装了一大喇叭,他家地势高,加上山里回声大,两家形成竞争,村里一派热火朝天的迹象。我也通过它听了很多歌。《那一夜》(现在想一想这首歌简直太污,就是一小黄文,真真的“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火苗》啊等等。

    最流行的是凤凰传奇,《月亮之上》、《我和草原有个约定》、《绿旋风》……可我总觉得他两的歌总是一个调子,女的声嘶力竭,男的在旁恩恩哈嘿要要切克闹。

    硬要挑出一首最喜欢的,要数《奢香夫人》,调子很好,坐着就想抖腿……现在已经让人无法忍受的广场舞伴曲《最炫民族风》就不放了,实在烧脑。听起就想起咸阳湖边那个光着肚皮的大叔扭动粗壮腰肢的场景。

    此类喇叭,现已成文物了。|来源:网络

    二| 影碟

    大哥大、摩托罗拉等手机很快淘汰,长虹等超长待机、喇叭音量大、能拍照成为卖点。一哥们穿双箭头皮鞋夹支烟,染头黄毛杀马特,兜里是待机王长虹外放的《最炫民族风》,右手拿一瓶啤酒仰天喝一口,觉得整条路都是江湖。

    下一曲:慕容晓晓《爱情买卖》,“幺幺 切克老,出卖我的爱,你背了良心债,就算付出再多感情也再买不回来,爱情不是你想买想买想买就能买……”场景脑补。不知为什么这个场景我总是忘不了,其实那哥们小学毕业就辍学了,打工也挣不了几个钱。那样做也许只是单纯自己觉得开心吧?

    三| 一点思考

    现在细想,那些在坊间大肆流传的歌有以下特点:

    歌词极其简单,内容大多与情爱有染,且都爱得死去活来,悲伤欲死。比如《小三》、《在我孤单的时候想起你》、《求求你不要离开我》、《那一夜》、《闹够了没有》等等。

    调子哼着就上口,内容大多很“接地气”,还是那句话,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火苗》等仔细一看真的没有任何“词”可言,要知道好的歌词就是一首很好的诗。

    可为什么那么流行?至少在坊间是这样的,这就必然要考虑到听者的知识水平。现在不也一样吗?知乎豆瓣等APP针对知识群体,或者说接受了一定程度的高等教育。微信、QQ就是人手必备,无需多言。微博就是一娱乐八卦的集中营,所谓“新鲜事”也就是社会上无时无刻发生的超常规事件。

    但是,或许很多人不知道,还有一个APP叫“快手”。此应用流量国内排第四。QQ、微信、微博下来就是它。里面才是真正的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吃蛇吃煤裸奔……什么稀罕,那里面就有什么。

    资料来源:知乎

    不能武断直接说那里面的人都很屌丝,应该发问这种现象因何产生?人都有一种渴望被关注的心里,没有钱,没有知识。精神世界不能满足,只能靠自虐、向他人展示自己的身体来博取关注来满足自己。朱伟曾言:物质屌丝一夜逆袭,精神屌丝永不翻身。不完全赞同,但至少是一种声音。或许他们自己觉得很快乐。

    当然,并不是在听歌上非要分出一个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个人兴趣和知识背景有很大影响。所处环境也很重要,整天扛水泥袋的打工小伙从郑智化的《打工行》和《星星点灯》中就能听出那种心酸艰难,这就够了。歌就是用来放松自己的一种娱乐方式。可是有的人就是图一个热闹,你问他在听什么,可能自己都说不上来。西部男孩和掏粪男孩之间的差距还是很大的。

    毕竟喜欢看墨镜王、贾樟柯、李杨等人电影的人是少数,有时候过于压抑,本来奔着放松去的,结果硬生生被弄丧了一星期。虎子哥上次看了《盲山》,一晚上没睡着……

    后来异军突起的李玉刚征服了很多人,一首《新贵妃醉酒》彻底打动了听众,《清明上河图》和《雨花石》等一如既往地没让人失望。儒雅、婉转,文化气息浓烈。

    16年11月推出的《刚好遇见你》着实大火了一把。这首歌在豆瓣评分很低,可郑智化的《星星点灯》(1992年)很高,我特意去看了看给李玉刚打低分的人,几乎都是七八十年代的人,硬说现在的歌就是这副调子,歌词也没有新意,很简单,太直接。

    可是郑智化的又何尝不是?至少李玉刚输出了一个故事,比起《小三》等除了爱的死去活来没有任何思考的歌可以说高出很多了。低分原因?我想再过十年,等90后过了30岁,怀怀旧,分就上去了。你不怀旧?不可能,也逃不掉。就像标题党,明知可能什么都没有,还是会点开.

    结语:智能手机时代

    2014年是皮裤邓紫棋的世界,《泡沫》哀怨悠长的调子,到处弥漫着“全都是泡沫”。我当时刚刚拿到了自己人生第一步智能手机,除了下载一些自己以前听的歌之外,既有皮裤邓的《泡沫》。

    当然,我们不能忘了那首后来被活生生恶俗化了的《小苹果》,什么歌都别让广场舞大妈知道,结果用惨烈形容不为过。筷子兄弟其实在大众间的听众很广,谁能说他们的《父亲》和《老男孩》不好听呢?

    这时候智能手机已经摧垮了那些手写键盘双输入的待机王。歌曲无论从风格还是形式上都变化太大,唯有很火很火的歌才能传进小县城并走进各个地方。我还把《小苹果》截成我的手机铃声,后来被人笑了之后……就取了,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歌除了坊间大肆流行的曲子之外,还有更大的世界。

    真正对音乐有所感觉并能挑选一些契合自己的歌是在2015年,皮裤大王汪峰的《怒放的生命》和《北京北京》等慢慢走进我的歌单,虽然这些歌早已火了很久,汪峰一直在表达一种都市人的孤独与坚守。永远上不了热搜的汪峰,唱《王妃》就下雨的萧敬腾开始替代张杰。

    陈奕迅这个香港怪才总能给人惊喜,本人造型一直《浮夸》,可是一首《十年》唱出了多少人的心声。他终将背着《你的背包》,《陪你度过漫长岁月》。在《明年今日》,总会在某个角落《与这个世界相遇》。

    有了歌词就把内容限制在一个范围内,轻音乐不同,更能给人以无限相像的可能,表达的东西足够多。

    这首曲子去年的一天内就重复了89次,像久别重逢,又像分离。一首歌就像一个故事,可是明明没有歌词。像讲述了一个人从孩童到青年再到老年的一生。这应该是轻音乐最大的魅力。我喜欢这歌,永远。

    也许更新换代太频繁的缘故,现在很少有一首歌可以红过三个月,即使会筛选下来一部分,也只是停留在少数人的歌单里。那几年不同,信息获取不方便,一首歌要是火起来,真的大江南北在听。刀郎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2008年依然比较火。

    放在现在。即使16年很火的《刚好遇见你》,已经没有那么火。天王刘德华、张学友等唱的歌弥久不衰,也毕竟是怀旧了。与怀旧无关,怎么可能与怀旧无染呢?

    当然,虽然许某人总记不住歌词,唱歌也难听,可是鄙人不才,曾有一首《父亲的散文诗》传世,情感真挚,好评如潮。

    苏州往事

    西北望长安

    闻达五班纪事

    母亲没有父亲了

    下雨了,想为你撑伞

    给那些自我标榜的“聪明人”| 附《喜剧之王》资源

    写给凌晨五点多在鬼影也没有的乡村公路上狂奔的日子

    龌龊的兽性,还有“她”一尘不染的美/《盲山》观后(附电影资源)

    十年之后,曾经喜欢的你已经长发及腰,可我再也没有资格娶你

    以上的小文章是我自认为真正写出自己想法的几篇,几乎都是一次成稿,没有犹豫,更没有考虑有没有人看,有多少浏览量。唯一的想法是想为自己留下点什么,就像日记。有些还有很多错别字,编辑也一团糟,有的图片也没有居中。曾想过修改,后来放弃了,既然已经是那样就那样子吧。

    时至今日,我所谓的“故事”早已写的差不多,我开始“迎合”你们,我总想着能不能写出你们更喜欢的文章,甚至还妄想写出一篇“十万+”。可是阅历、文采早已限制了我,我开始僵化,故步自封。人有时候就是这么吊诡,越想做好,事情会越烂。连我自己都不满意,对此,我深表歉意。

    并且,我不想一味把自己展现成一个好像“自小经受各种苦难”的人。那套世界观早已为我抛弃。我感谢曾有的那股朝气和闯劲带给我的改变,可现在再宣扬那套有点“愤青”的想法已不再适合我。并且那样做有点妄自菲薄,总想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弱者”和“受苦者”来搏取他人理解乃至同情,真的足够无聊且已开始让人生厌!谁又过得无比顺心容易呢?

    回忆是无聊的,只有将驾鹤西行之老人才会有回首自己往事并做总结的想法。所以,就此为止。

    这城市那么空,这回忆那么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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