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市局李科长通知说,鉴于老兄在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律协组织开展的“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中表现突出,市总工会、市局市律协共同推荐你作为先进个人予以全国通报表彰。当时反复请求更换年轻律师,一来觉得自己没有什么突出贡献,二来认为年龄大了,起不了什么示范作用,还有一句说不出的理由就是当律师这三十年,获得的荣誉太多了,对此很淡然。“见荣誉就让”系发自内心深处的自觉意识,而不是虚情假意。但还是无法说服直接领导,李科长真诚的说,在这个专项行动中你确实表现得积极主动,换上别的律师人家市总工会不依,还有这是市局市律协共同上会定的,不能更改。我知道再说啥也不起作用了。今天表彰决定的红头文件从上至下,下发到了市一级。市律协秘书长把文件转发到了律师群,全市律师应该都能看到。
刘岗很快把文件发到了所工作群,同事们陆续表示了对我的祝贺。我不能说无所谓,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只剩表达谢意了。
如此沉稳自然与人生阅历和年龄有关。记得当年三次获得陕西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和铜川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时,还是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感到非常自豪和欣慰,开心的不得了。但后来再取得的成绩和荣誉,就越来越不往心里去,觉得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骄傲的,无非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有人说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和自己喜欢的人生活在一起,而且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自己至少是从三十八岁开始,就从事着自己最喜欢的职业,仅此就够幸运的了,有收获有成绩这都在辛苦工作的预料之中,一点也不意外。但这次没有推掉,反而有些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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