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赞的一本书。本书从一个孩子的视角去审视周边的一切。小女孩叫斯库特,她和他的哥哥杰姆在幼年的时候,就失去了母亲。父亲阿迪克斯是当地著名的律师,在一个黑人保姆的帮助下扶养两个孩子。本书 文字风格有孩子的轻快,却也有那种奇幻诡异的感觉。刚开始疑惑压抑,越到后面越温暖。就像阿迪克斯所说: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是好人。
阿迪克斯先生是我最喜爱的人。他有教养,有智慧,温和,冷静,理性,具有高尚的人格。他尊重每一个人,无论黑人还是白人,他爱孩子,既不过于严苛,也不爱至宠溺。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他更注重言传身教的力量。他从不逃避问题,他说“孩子会敏锐察觉你在逃避问题,回避只会让他们糊里糊涂。”他给斯库特开诚布公的解释“强奸”;他在面对偷听的孩子时,不是责备,而是给他们解释。他知道“说脏话”在孩子成长中不是大事,“他们会发现满口脏话并不能让他们成为令人瞩目的明星,他们就会改掉这个毛病”;他也明白孩子三观形成的重要转折处,给予及时引导。他是全世界最好的父亲。还有,他在法庭上的那一大段演讲更是精彩无比。我从没有见过真正的绅士,如果有,我想,那一定就是阿迪克斯先生的样子。在网上看到格力高•派克曾经饰演过他,觉得无比吻合。
而那个足不出户的邻居阿瑟·拉德利先生,开头让人好奇和恐惧,他是人们传说中的满嘴獠牙的恶魔,好像小镇上发生的所有坏事都是他做的。他因为年幼时犯下的错,被父亲锁在屋子里一辈子,锁着锁着成了黑暗里存在的人,成了大家眼里的“怪物”。最后他的出现让我泪流满面。
《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是一种无害的鸟,它只唱歌,从来不破坏农田。“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说的就是知更鸟。这本书里,拉德利就是一只知更鸟,他足不出户,却成了孩子们童年的恐怖象征。实际上,他虽然怪异,但也只是不符合大众的逻辑。他是善良的,拉德利不仅送孩子们礼物,最后还救了兰姆。黑人汤姆•鲁滨逊也是一只知更鸟,他勤勤恳恳,却被人扣上强奸的罪名。最后,因为不忍被诬陷,选择了自杀。他的死亡,象征着天真被罪恶的吞噬。
杀死一只知更鸟,也富有充分的象征意义,从表面上,我们看到的是阿迪克斯为黑人争取权益,而更重要的象征意义在于:一个民族是如何从愚昧固执走向文明公正的。
阿迪克斯“说”: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当一个孩子问你问题的时候,你要正儿八经地回答,不要东拉西扯,顾左右而言他。虽说孩子毕竟只是孩子,但他们会比成人更敏锐地觉察到你在回避问题,回避只会让他们糊里糊涂。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如果你不觉得歉疚,赔礼道歉就没有意义。
如果别人把那当成一个侮辱性的字眼来骂你,并不能贬损你的人格。那只能让你看到,骂你的人有多可悲。他的谩骂并不能伤害到你。
一个人没有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
与人交谈的礼貌做法,是谈论对方感兴趣的事情,而不是大谈特谈自己的兴趣点。
判断一个证人是在撒谎还是在讲真话的一种方法是听其言,而不是观其色。
痛恨任何人都是不应该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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