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选择一个城市,独身前往陌生的向往。那是一种怎样的心境?像要重新开始一样,忘记自己的名字,忘记年纪,忘记处理不完的麻烦事,忘记心里牵念的人,忘记你所做的善事,忘记你所犯下的罪行。随着火车的轨迹,你的所有一点点被抛弃在铁轨上,它们变成坚硬的小石子,铺在铁轨上安安静静的死去。当你到达这座城市,像是第二次重生,你叫什么?你多大?你有房有车?你会什么乐器?你活的多优秀,多不堪?没人问起。你什么也不必担心,可以心怀炽烈的融入到这座城市,拥抱这里的阳光、小雨、冷月。你可以说话也可以不说话,你可以吃饭也可以不吃饭,你可以选择去爱或谁也不爱,你不在乎,这就是陌生的魅力。那座你出生就存在的城市,因为熟悉它在一点点桎梏你,正如毛姆所说:“许多人的面目都是这么模糊的,他们生活在社会有机体之内,又跳不出体质的窠臼,慢慢地也就泯然众人矣。”它变了吗?不是,是你变了,你在被同化成长。去看看月亮与六便士吧,学一下主角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去反抗,去勇敢,去冷血,去得罪,去找麻烦,去重新学习,去做回正真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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