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张爱玲
“你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吗?”闺蜜小琦晚上在被窝里和我说悄悄话问我的,我说“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想应该就是每天都想要见到他,然后会做自己从来没做过的事情吧” 小琦幽幽的告诉我“我很想谈一场真正的恋爱,就是那种不顾一切去爱一个人的恋爱”。
这是她高一时候和我说的话,而高二她就奋不顾身的扑进了一场欲罢不能,轰轰烈烈,满世界皆知,老师都拦不住的爱情当中。
于是, 我就看着闺蜜每天早上给男朋友带前一天晚上就准备好的早餐,我满心嫉妒,经常调侃她“你看看你这么对过我吗?亏我天天晚上和你一个床上睡呢”她一脸满足的告诉我“闺蜜和男友不可兼得,等你恋爱了你就懂了。”所以我真真是体会到了一个妹子重色轻友能做出来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每天午饭过后都要拉着我再去给男朋友买他爱吃的零食,一大包,她们教室在五楼,她要趁着午休教室没人的时候放到她男友的桌子抽屉里,因为不能被同学看见害怕告诉老师。
还有一次她告诉我她们班主任把他俩挨个叫到办公室谈话,谈了一整个晚自习,从刚开始苦口婆心到大发雷霆,最后直接把父母都叫来进行思想教育,就这样他俩谁都没说过分手,坚持进行了两年的地下爱情。
那时的我真的不懂爱情,也不懂怎么能够为一个人做这些琐碎的事情,真的是让自己太没面子了,或许是带着负气的情绪,我一直都不怎么喜欢她的那位男朋友。
而他们也终于熬到了大学,很庆幸在一个城市读大学,本以为苦尽甘来,终于能光明正大的手牵手走在一起了。
可事事古难全,你听见的美好爱情故事都是别人的啊,你怎么会遇到呢?你运气没那么好。
大二有一天,她给我打电话说她分手了,我听着她在电话那头哭,我特别心疼,比自己失恋了还难受,她问我“我对他那么好,他不好好吃饭,我每周买他爱吃的去看他;他喝醉吐得满身都是,我给他收拾,照顾他一整晚都不敢睡,第二天我有考试可我就那样撑着去了;他过生日,我提前三个月买了一个超大的房间模型,整整拼了一个月,里面每一扇小窗户都是我亲手粘上去的,每一个会亮的小灯都是我安上去的,手指被扎的伤口好了又破;可是他,说他厌倦了,就都丢了啊,把我的心踩到脚底下,为什么?为什么?你告诉我为什么啊?”
我说“是你付出的太多,他把你的付出当作理所当然,而现在他腻了,你的付出更是一文不值了。”
“其实只是他不喜欢你了,他不爱你了,没有什么为什么,不爱了而已”
“我真的是个傻子,爱了一个人四年,最后和风一样消失的无踪影,留下来的就是吹进眼里的沙砾”
我一向是一个在好朋友面前不会掩饰的人,如果可以一句话刺心我绝不十句话扎心。
成长也就是这样,第一次面对爱情和失恋难免不知措施,当时自以为痛彻心扉,却不知只是把自己感动了,当他不爱你的时候你做什么都是在演戏。
后来我知道了那个男生分手没多久就带着一个姑娘参加他哥们的聚会了。有些是猜测,许多是事实,小琦说其实是有感觉的,后来他上厕所会带着手机,接电话会走到一边,只不过她不愿意也不敢多想。
面对一个不爱你的男人,做什么都不妥当,衣着讲究就显得浮夸,衣衫褴褛就是丑陋,沉默使人郁闷,说话令人厌倦,要问外面是否还下着雨,又忍住不说,疑心已经问过他了。
-------张爱玲
几年了,许久不见小琦的我问她“你忘了吗?”
“忘了”
“我没说谁呢”
要忘掉一个人除非失忆,否则这个人,和他有关的所有事,物,都不会存在忘记这两个字。
说忘了不是最低级的掩饰,而是认真的在做这件事,可能需要一年,十年,二十年。
但是总有一天,世界沦陷,宇宙爆炸,银河毁灭,之后万物复苏。
不爱是遗憾,爱了却是一生的磨难。
- End -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