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其糟糕的阅读体验我也只能这些乱七八糟的读后感了。
我在读《情人》的过程中的第一印象是:我买了本盗版?还是这部小说的翻译者是吃翔吃到脑子里了?
请你原谅我的言语粗俗,因为读到这部书后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如此。这种感觉像极了当时读《2666》,甚至犹有过之,《2666》起码大部分时间的文词是通顺的。一部享誉世界的作品,先不说其中蕴含着的故事背后的深意,起码最基本的通顺都保证不了,那还聊个屁。
这也坚定了我想学外语的想法。
我想读一下原著,是否真的如此不堪。
翻译讲究的信达雅,究竟是我要求苛刻,还是理解力不足,竟然对这本书造成了如此不堪的恶劣印象。
之后硬着头皮继续读下去,才慢慢领略到了一些,在散漫难明的词语背后所凝聚的一种力量,那是丰沛的雨,连绵不断下了三个月,每一寸空气中都是湿透了的情感,呼吸着湿度爆表的空气,不再纠结于言辞的拙劣,只是那情感,就足以让最资深的酒鬼大嘴三日而不醒了。
故事讲的事支离破碎的,再加上外文书籍与生俱来的水土不服,初读时你很难领略其中的风景。文字不同于风景那样直观的收入眼底,印入心田,其中有一个你大脑的转换过程,而转换则意味着偏颇,片面。
杜拉斯用一种与众不同的写作手法,自传体的,以当事人所特有的视角把故事讲出。这里仍然免不了要做比较,余华的《活着》同样是以第一人称写成,但行文流畅,感情充沛,那是中国的味道,自己血肉中的东西理解起来,靠的同样是与生俱来的血肉灵魂,同时也有你吃的每一顿饭菜的加成。
但区别也是显著的。《活着》以第一人称写出了第三人称特有的旁观者的感觉,观察者更甚于经历者,叙述者远多于参与者。所有经历的伤痛与自己隔了一层,与听者隔了两层,与读者更是远在千山万水之外了。以至于读者像是在看戏,当然也会为了戏中的人物的惨痛而落泪伤心,身临其境感同身受也不在话下。但疏离感并未离散,它一直都在,所以你才能忘我的痛哭,而非像福贵那样麻木而开心,清醒而乐观的活下去。
《情人》与之不同,它是日记,是自己,简直不像是写给读者的,起码不是写给陌生的读者的。你要对杜拉斯的事情了解一些,否则读不下去,味同嚼蜡。许三多的故事很棒,但如果许三多只是一个怂货,你并不知道他付出了多少改变了多少最后成就了多少,恐怕你对一个怂货的故事未必提得起兴趣。《情人》同样如此。
“我已经老了,在我十五岁的时候我已经老了。我能清楚的预见未来的自己是什么样,会有多少男人爱我,连同我的岁月我的衰老一起爱我。”一个白人女孩以这样一幅未老先衰的精气神来描述自己的不伦的恋情,悲剧的家庭,充满着疯狂和歇斯底里。
直到读完的那一瞬间,我仍然觉得这部书像是一团垃圾。
再到读完之后回味而看,好像又渐渐的明白了一些什么东西。支离破碎的语言之外的,背后的隐藏着的东西。
那是一颗饱受家庭折磨的少女的灵魂。
敏感多疑的少女,有一个早亡的父亲,一个疯狂的母亲,两个暴力的哥哥,贫穷的家境,法国殖民地印度支那的高温酷热的生活环境,少量的白人,一些的混血儿,许多的外国人,闷热的街道,气候,语言,一切的一切。
这不是一个年轻女孩能够承受的重担。
女孩在某一个瞬间,遇到了一个富商的大叔中年中国人。
金钱,欲望,爱情,交织在富商的某个用来金屋藏娇的小房子的床上。
还有来自同学的呃,老师的,家庭的唾弃,对女孩当娼妓般的情人的唾弃。和一星半点的友情,唯一的友情都显得苍白无力。
我想我明白为什么女孩15岁就已经老朽了,衰老了。
我想我明白为什么女孩如此美丽,被众人跨越时间之海来追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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