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是应时之笔,不过说的是2月14号的情人节。
将近十年了。
大概在 06 年初,因为车票丢了过年时我仍待在深圳。春节第一天,我和一个同事约好帮我挑笔记本。
早上我们见面后先去了地王大厦,他处理完一些事。下楼出电梯时刚好碰到一个女孩拿着束花进来,同事笑着问了句那么早就收到花啦?对方嗯了一声就进了电梯。出来后同事跟我说应该是送给别人的,我才意识到那天刚好是情人节。
后转回华强北,从上面往下走向赛格,路经一处围观,于是便停了下来看看大家眼光聚集的地方:一个 20 ~ 30 岁的年轻人在弹着吉他唱歌,一只手的手臂上截肢了,上面粘了类似硬纸角的东西,就是这只手在弹着吉他。接着看到他前面的地板上,除了一些纸币,一束玫瑰赫然夺目。我的眼睛湿了,我想那也许是那时最好的礼物。
虽然那么久了,每到情人节我还是会想起这件事,想起那束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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