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通元年 529年
九月,癸巳,上幸同泰寺,设四部无遮大会。上释御服,持法衣,行清净大舍,以便省为房,素床瓦器,乘小车,私人执役。甲子,升讲堂法座,为四部大众开《涅槃经》题。癸卯,群臣以钱一亿万祈白三宝,奉赎皇帝菩萨,僧众默许。乙巳,百辟诣寺东门,奉表请还临宸极,三请,乃许。上三答书,前后并称“顿首”。
冬,十月,己酉,上又设四部无遮大会,道、俗五万馀人。会毕,上御金略还宫,御太极殿,大赦,改元。
十二月,辛亥,兗州刺史张景邕、荆州刺史李灵起、雄信将军萧进明叛,降魏。
以陈庆之为北兗州刺史。有妖贼僧强,自称天子,土豪蔡伯龙起兵应之,众起三万,攻陷北徐州;庆之讨斩之。
中大通二年 530年
正月,春,正月,己丑,魏益州刺史長孫壽、梁州刺史元俊等遣將擊嚴始欣,斬之,蕭玩等亦敗死,失亡萬餘人。
六月,丁巳,帝復以魏汝南王悅為魏王。
庚申,以魏降將范遵為安北將軍、司州牧,從魏王悅北還。
八月,庚戌,上餞魏王悅於德陽堂,遣兵送至境上。
十月,魏東徐州刺史廣牧斛斯椿素依附爾朱榮,榮死,椿懼。聞汝南王悅在境上,乃帥部眾棄州歸悅。悅授椿侍中、大將軍、司空,封靈丘郡公,又為大行台前驅都督。
十一月,癸酉朔,敬宗以車騎將軍鄭先護為大都督,與行台楊昱共討爾朱仲遠。
十二月,魏王悅改元更興,聞爾朱兆已入洛,自知不及事,遂南還。斛斯椿復棄悅奔魏。
是歲,詔以陳慶之為都督南、北司等四州諸軍事、南、北司二州刺史。慶之引兵圍魏懸瓠,破魏穎州刺史婁起等於溱水,又破行台孫騰等於楚城。罷義陽鎮兵,停水陸漕運,江、湖諸州並得休息;開田六十頃,二年之後,倉廩充實。
中大通三年 531年
春,正月,辛巳,上祀南郊,大赦。
魏尚書右僕射鄭先護聞洛陽不守,士眾逃散,遂來奔。丙申,以先護為征北大將軍。
二月,辛丑,上祀明堂。
夏,四月,乙巳,昭明太子統卒。太子自加元服,上即使省錄朝政,百司進事,填委於前,太子辨析詐謬,秋毫必睹,但令改正,不加案劾,平斷法獄,多所全宥,寬和容眾,喜慍不形於色。好讀書屬文,引接才俊,賞愛無倦。出宮二十餘年,不畜聲樂。每霖雨積雪,遣左右周行閭巷,視貧者賑之。天性孝謹,在東宮,雖燕居,坐起恆西向,或宿被召當入,危坐達旦。及寢疾,恐貽帝憂,敕參問,輒自力手書。及卒,朝野惋愕,建康男女,奔走宮門,號泣滿路。
魏詔有司不得復稱「偽梁」。
五月,初,昭明太子葬其母丁貴嬪,遣人求墓地之吉者。或賂宦者俞三副求賣地,雲若得錢三百萬,以百萬與之。三副密啟上,言「太子所得地,不如今地於上為吉」。上年老多忌,即命市之。葬畢,有道士云:「此地不利長子,若厭之,或可申延。」乃為蠟鵝及諸物埋於墓側長子位。宮監鮑邈之、魏雅初皆有寵於太子,邈之晚見疏於雅,乃密啟上云:「雅為太子厭禱。」上遣檢掘,果得鵝物,大驚,將窮其事。徐勉固諫而止,但誅道士。由是太子終身慚憤,不能自明。及卒,上征其長子南徐州刺史華容公歡至建康,欲立以為嗣,銜其前事,猶豫久之,卒不立,庚寅,遣還鎮。
臣光曰:君子之於正道,不可少頃離也,不可跬步失也。以昭明太子之仁孝,武帝之慈愛,一染嫌疑之跡,身以憂死,罪及後昆,求吉得凶,不可湔滌,可不戒哉!是以詭誕之士,奇邪之術,君子遠之。
丙申,立太子母弟晉安王綱為皇太子。朝野多以為不順,司議侍郎周弘正,嘗為晉安王主簿,乃奏記曰:「謙讓道廢,多歷年所。伏惟明大王殿下,天挺將聖,四海歸仁,是以皇上發德音,以大王為儲副。意者願聞殿下抗目夷上仁之義,執子臧大賢之節,逃玉輿而弗乘,棄萬乘如脫屣,庶改澆競之俗,以大吳國之風。古有其人,今聞其語,能行之者,非殿下而誰!使無為之化復生於遂古,讓王之道不墜於來葉,豈不盛歟!」王不能從。弘正,捨之兄子也。
太子以侍讀東海徐摛為家令,兼管記,尋帶領直。摛文體輕麗,春坊盡學之,時人謂之宮體。上聞之,怒,召摛,欲加誚責。及見,應對明敏,辭義可觀,意更釋然。因問經史及釋教,摛商較從橫,應對如響,上甚加歎異,寵遇日隆。領軍朱異不悅,謂所親曰:「徐叟出入兩宮,漸來見逼,我須早為之所。」遂乘間白上曰:「摛年老,又愛泉石,意在一郡自養。」上謂摛真欲之,乃召摛,謂曰:「新安大好山水。」遂出為新安太守。
六月,癸丑,立華容公歡為豫章王,其弟枝江公譽為河東王,曲阿公詧為岳陽王。上以人言不息,故封歡兄弟以大郡,用慰其心。久之,鮑邈之坐誘略人,罪不至死,太子綱追思昭明之冤,揮淚誅之。
七月,乙亥,上臨軒策拜太子,大赦。
庚寅,詔:「凡宗戚有服屬者,並可賜沐,食鄉亭侯,隨遠近為差。」
壬辰,以吏部尚書何敬容為尚書右僕射。敬容,昌宇之子也。
冬,十月,己酉,上幸同泰寺,升法座,講《涅槃經》,七日而罷。
樂山侯正則,先有罪徙鬱林,招誘亡命,欲攻番禺,廣州刺史元景仲討斬之。正則,正德之弟也。
十一月,乙未,上幸同泰寺,講《般若經》,七日而罷。
是歲,魏南兗州城民王乞得劫刺史劉世明,舉州來降。世明,芳之族子也。上以侍中元樹為鎮北將軍、都督北討諸軍事,鎮譙城。以世明為征西大將軍、郢州刺史,加儀同三司。世明不受,固請北歸,上許之。世明至洛陽,奉送所持節,歸鄉里,不仕而卒。
——《通鉴 梁纪九&十&十一 高祖武帝九&十&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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