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天从书中得了一个写作的基础方法论,今天第一次试行。方法论很简单:
第一,精选一篇文章认真读两遍,感受作者的文字表达和布局。
第二,朗读一遍并录音
第三,听一遍录音
第四,抄写一遍。
就这四个步骤,简单吧,说到精选,我从众多书中选了一本的其中一个章节(或一页),准备认真读两遍。第一遍的时候还行,感觉自己挺认真的,读完知道作者大概说什么。读第二遍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一段文字,我刚才没看到,瞬间整个人不好了。我刚才明明从头到尾标点符号都没落的看了一遍。
接着朗读一遍,朗读的时候更神奇,发现更多阅读后没映像的词,这些词是可以引出很多问题的词(恐惧)。所以一边读着,一边想着,作者为什么用这个词,为什么这么说,真实的结果又是怎么样的呢。
好不容易读完,嗓子紧的不行,开始欣赏自己的天籁之音。刚听第一句,就不想继续了,这也太平直了吧,一点起伏都没有,更没什么情绪,听着听着,又想到如果是作者在我对面,他会用这种半死不活的状态说给我听么,显然不会,勉强听完。其中发音不准、吐字不清、该停顿的时候也没有停顿(听着都紧张,害怕一口气背过去。),如果放倍速的话,至少有1/3的内容听不清楚。
最后一步,抄写一遍。抄写的时候又开始神奇之旅,短短的一句话完全记不住,不是多写词了就是少了副词形容词,比金鱼差远了,哈哈。
做完这些花费一个多小时,因为我是第一次执行,比较慢,与选的篇幅、和理解程度有关,我还顺便写了本文。
再补充一下第一点的“感受作者的文字表达和布局”。开始作者给出自己的观点,并说明这个观点的重要性,这一小段容易引出很多自己的问题,可能是作者后续需要阐述的部分。接着,举例说明,再次强调观点的重要性。后面的段落告诉读者,这个观点可能引发的结果,好的和不好的,不好的再次强调很严重。又举例说明自己的案例,大众的案例……总结就是先表明观点,举例说明,再阐述,再举例说明……
参考:
写作方法论的书是《一年顶十年》,作者:剽悍一只猫
读的书《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作者:安迪·格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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