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子非墨鱼
别无居所别无居所,第一次看到,是在雪小禅写的《繁华不惊,银碗盛雪》里,第一眼便喜欢上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相处得来的人也越少,在这少之又少的几个人里,也尽是些吃饭逛街聊聊家长里短。而能拿来说话的,没有。我的心,没了去处,哪里才是我心之所安的地方。
正如我的身体、灵魂、情感,同样的无处安放。
犹如写这本书的作者一样,唯有文字才是她的居所。而文字,也算是成了我的居所。
为什么算是成了,而不是成了?因为对文字的理解和掌握远没有雪小禅那么的透,我最多只能算是个门外汉,一个踮着脚尖使劲往门缝里看的门外汉。
一切的一切,皆是我说了算。
很多人喜欢写小说,我想多半是心中住着一个江湖,心里的江湖才是内心真正渴望的生活。
两匹马,两把剑,一席红衣,一身白袍,二两牛肉,三两酒。
喜怒哀乐、爱恨情仇全都寄托在这文字里,是喜剧还是悲剧,我说了算;你爱也罢,不爱也罢,我说了算;你想平安度过余生,我说了算;就连这红衣白袍,是丑是美,是好是坏都是我说了算。
别无居所。
某一天,早起与父母通了电话,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父母对我的失望,那种对我不在怀有任何希望的失望。
静坐阳台,看着因为缺水死了一半的肉肉,养了半年,可肉肉的名字还未搞清楚。当初买的时候看着可爱,很是喜欢,老妈看我喜欢,给我买了。一月的阳光肆无忌惮的铺满了阳台,光,格外刺眼,眼睛生疼。
想起了老家水潭里的水,冬日里的早晨,水潭里流出的水顺着水沟流向四面八方,灌溉着附近的农田,水面总飘出阵阵白气。水里,水草正享受着这冬日里的温泉,舒展着四肢,随水而舞,顺水找寻着可以扎根的地方。而我亦犹如这水里的草,无处靠岸,随水而流。
生命。
学写之初,并未想到有一天能与之相识、相知。看着手里的字一天天成长,像极了孕育一个生命。初如指甲盖大小的一小坨,在每天的悉心照料之下,有了雏形,有了骨血,有了呼吸,慢慢的有了喜怒哀乐,落了地,能跑能跳,还能说话。
吐出了第一个字,让人无比意外和欢喜,紧接着,完整的说出了一句话;一句话,又成了一段话;一段话,变成了长长的一篇话。
最后,可以和它无所不谈,你说的它都懂,是个完美的倾听者。我敢说,这世上在也找不到第二个了。
日久生情,渐渐的喜欢上了,不,是爱了。爱的深沉,爱的痴迷,爱的执着。
内心恐慌不安时,有它相伴,总能抚平心里的躁动,安然入眠。
任我任性、无理取闹,也不会离我而去。总是静待我的到来,看着我笑,看着我哭,在看着我离去。
陪我一起修剪泡沫箱里那一抹绿绿的薄荷,摘上两片叶子放杯子里,扔一片腌了很久的柠檬,在弄上一勺蜂蜜,倒满水,阳台上一坐,硬生生的把冬天喝出了盛夏的味道。
陪我埋怨电梯里的尿骚味,陪我吐槽楼下老姐姐穿着太诱人,陪我在黑夜里抹泪,我所有的秘密,它都知道。
如雪小禅一样,文字,也许会成了我的居所,能容下我的喜怒哀乐,让我的灵魂得以安放。
我的居所,我心之所安的地方。
2019.01.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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