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根据当地的特点,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会更加到位。在国家层面没有这方面专门立法的情况下,这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具有积极意义。
2017年12月31日,公安部在官网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其中提到,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从屡禁不止的违规驾驶,到频繁发生的火灾事故,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一直都是一道难题。
“电动自行车的诸多乱象,已经到了必须下决心解决的时刻了,否则问题会越积越多。问题的解决,需要从制定标准、严格生产、规范出行等多个环节进行整体考虑。目前来看,在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由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立法,是一个比较好的措施。”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黄海波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目前,海口、南昌、太原等多个城市都已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1月11日,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将出台《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二轮、三轮等非机动车违法上路等乱象进行治理。
专家认为,应从源头上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电池质量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在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加大对超标车辆以及违规行驶的整治力度,才能减少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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