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对
一是因为:戒尺的度很难把握。
究竟应该打哪里、打几下、什么时候打、什么事情不打怎么界定?同时戒尺如果不用,那么又有什么意思?
二是因为:即使给了教师,又有几位老师敢用的?
遇到不同的家长,肯定会有不同的结果。现在教师不敢管,也只是一部分家长的行为让教师害怕的吗?到时候有戒尺了,打了两下,那么家长依旧不依不挠怎么办?
三是因为:即使没有戒尺,该认真的还认真,该负责的依旧负责。
难道作为班主任、教师,没有戒尺就不能教师学生了吗?只要我们认真了,负责了,做到对得起自己良心就好的。
我认为归根到底,并不是有没有惩戒权,而是法律对学生、对教师、对教育的保护区分度不够。
没有区分开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不能光一味的保护学生,同时还需要让他们知道哪些是不能做的。就像我之前写的一个问答,美国一个学生因为在学校多次不守纪律,被警察带走。
我是90后不成熟胖大叔,我在美丽的黄海之滨,愿与您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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