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开了家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是处理交通事故人员伤亡赔偿。
今天,跟朋友出去,接了一个案子。
出事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子,骑电动车下班回家途中,逆行,被一辆大货车撞上,脑部重伤,送医院重症监护室后一直昏迷。
朋友把她的脑部CT片拿给一个相熟的脑科专家医生,对方一看就说没救了。
照道理,这种情况应该放弃治疗,因为一来费用高昂,二来,病人极其痛苦。
然而,病人丈夫和儿子都选择继续不惜代价抢救。
你以为是感情太深舍不得吗?不,是为了更高的赔偿金。
病人家属希望我这个朋友想办法判定为工伤,这就需要找关系把该女子的主要责任改成次要责任,这样赔偿金相差至少一百早万。
但这些需要时间,如果女子太早死亡,操作起来会需要更高的成本,更大难度。
在处理好之前,女子最好是活着的,哪怕只剩一口气。
没有人考虑到,这个苟延残喘女子有多痛苦。只是她自己无法表达,她的一切,如今都掌握在别人手中。
这就是真相。
这种事,对于我那个开律所的朋友来说,已经司空见惯。
而这个世界,原本就是由许多我们看不见的残忍真相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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