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你,和你在一块的每一个场景,发过的每一条消息,都可以被写成一个小浪漫的文案。
“我分手了…”
“那一定是她的原因,你在我这里是最好的。”
“既然都没人要,要不咱俩在一起凑合凑合好啦?”
“哎?跟你在一起怎么能是凑合”。
“你要努力减肥哦,你瘦下来才是最漂亮的”。
“媳妇胖生活旺,你懂么”?
“又不是我喂胖的。”
“你能不能在喝醉一次啊,我还想听你说喜欢我。”
“我不想再冲动了。”
这种情感算什么呢?悄悄地喜欢变成了明目张胆的喜欢么?我有拥有过你吧?大概是有,有那么一小会儿你是我的。
有时常想,要是我们都没把那句玩笑话当真,你会不会还是跟我称兄道弟的好哥们儿?你说喜欢和有感觉是两码事。而对于我你只是单纯的有感觉。我问了好多人,喜欢和有感觉的区别是什么?没有人回答我?于是我便贱兮兮的去联系你,我想从你那里得到答案,是的,我得到了。
“喜欢俩个人都会很好没有谁会特别主动,有感觉刚开始会有一方委屈,除非后来两个人都培养出互相的感觉才会更好,否则就是只会有一方悲伤难过”。我没有反驳,我接受了。因为那是你的观点,我不忍心参破。
我再也不想联系你了,可我还是忍不住去想你,我想你。没有理由的去想你。哪怕我知道你已经不在是我的了。
“我说我想你了,你信吗?”
“我信”。
结束吧,我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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