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实是一个爱说爱笑的人,比较活泼开朗,如果是不熟悉的人,只要我想搭讪,我就有办法和她找到话题聊,我以前很喜欢这样,现在我多数不太喜欢,对于不熟的人,我有这个社交的能力,但是我不会那么主动,除非我愿意。
对于熟悉的同学来说和大家一起出去聚会,我就是那个比较亮眼的那个人,能说,爱笑,还爱唱,而且特别能调节气氛,每次都把我同学逗的乐呵呵的,只要有我在的地方,整个聚会都充满了欢声笑语。有一次我问她们,为什么你们聚会不管叫谁总要叫上我,她说因为你能让我开心,能让我快乐,这个能让别人快乐的价值是用钱买不到的,哇撒,她说了我才知道我竟然在这方面有这样的价值,的确这个价值很高啊,竟然用钱都买不到的快乐,我竟然可以给大家创造出来,以前我都一直没发现。
虽然我有这个能力,但不是对谁都会用,以前是对谁都很热情,对谁都是逗乐嘻哈的那种,因为我是希望和我在一起的人都能开心快乐,后来学了吸引力法则之后,我不在这样做,如果我心情好,就会发挥我这个特长,调节气氛,让大家在我的带动下更欢乐,如果我心情不好,或者今天不想这样做,那我更多的是讨好自己,怎么舒服怎么来,不会像以前那样刻意去让别人开心,而忽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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