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不更事的年纪读过一本书,名字叫《初涉尘世》,1988年出版的很老旧的一本小册子,十多年过去了,它躺在我的书橱里没有再翻开过,但我对它记忆深刻。它讲述了一个从山村出来的男孩子潘阿亮,到省城里读高中的故事。在那里他经历了亲情、友情、师生情与这个社会的洗礼,诚挚而残忍,撼动而凉薄,生活让他看到了人性的丑陋,结尾又让他怀抱着对生活的希望,看向窗外透进的一束阳光。
后来我反反复复的去想,为什么如此平叙的没有跌宕的剧情,在我记忆中扎根多年,甚至取其中两字作为我的笔名。
大概是那个男孩子自始至终真实而纯粹,书中描绘的世界非黑即白。
我想有的时候我的价值观是偏颇的。我尊重真实的人,哪怕他的言行让人偶有不适;我也钦佩纯粹的人,哪怕他是在纯粹的做一件坏事。
夫物之生,未有不直者也。不幸而风雨挠之,岩石轧之,然后委曲随物,不能自保。虽竹箭之良,松柏之坚,皆不免于此。放之于人,能逐其性,是为上善。
兴之所至,率性而为,随心所欲,无物无我,太美了。
然而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与环境的对立统一。读书人本想家国天下,最终却是升官发财。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是生命的本欲,抑或是宿命。尽管最初都是一张白纸,终其一生,也皆成一幅从白至黑,无限种颜色调和晕染的画卷。
这个社会的复杂、精彩、无奈与凌厉大概都在这黑与白之间了。
大概同光影一般,这其中的美与丑,期待与厌恶相生相伴。有兢兢业业,也有营营苟苟,有梦想,有需求,也有不择手段,有尔虞我诈。同学生时代相比,社会离自我更远、离本我更近,离善更远、离恶更近。
学生时代像一个集合,虽说讲究集体,但多是碗与碗的关系;而社会推崇团队,人与人之间是碗与筷子的关系。如果说前者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后者就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有言道:一个人可以站的很高,但一群人才能走得很远,大抵如此吧。读书的时候,大都物以类聚,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就可以两不相干;进入社会之后,会和许多道不同之人相与为谋,发生碰撞。
这些人中或许有人傲慢,颐指气使;有人偏见,妄自尊大;有人冷漠,冷眼旁观;有人势利,媚上欺下;有人虚伪,笑里藏刀;有人执拗,故步自封;有人任性,肆意而为;有人自私,有己无人;有人老实,却是无可用处。这些人都可能与我们共组一个团队,每天与之为伍,完成一个既定的目标。
固然人无完人,大概每个人都会在性格上有一些瑕疵,但大多数人的人格是健全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事之道,我的原则就是能善则善,不与之争,我为我的职业责任做事。大都时候,如果你不想做,那我连同你的一起做了;你和我争,我把我的一起让给你;你对我真诚,我比你更虔诚;你对我虚假,我可以装傻。但如果有人与我玩手段,抱歉我比你更狠。
我不是一个佛系的人,甚至恰如其反。我只是觉得进与退,舍与得,相反相承。
总之初涉尘世的我们,都有几分唐惶、迷茫与不知所措。我想不需要急着讨好谁,成为谁,不管这个时代浮躁与否,我还是认为真正经得起考量的东西,都是厚积薄发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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