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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集势·商品

兰亭集势·商品

作者: 6904f20a0916 | 来源:发表于2016-03-24 18:35 被阅读0次

    商品在电商企业里面,是流量变现的载体。

    关于商品的理解,几年前记得环球易购的徐老板说过一句很简单的话,

    要么你有别人没有的东西,

    要么你有的东西比别人多;

    说到底了,

    还是你有别人没有的东西。

    在当年那个粗放发展的时代,流量成本相对低廉,

    这个说法完全没有错误;

    尽管现在获取流量的成本上升了,

    哪怕放到今天其实依然也没有错误。


    当年,为了实现“有的产品比别人多”,兰亭也不遗余力地开展CT询货运动。

    CT者,Catch Top也,说白了就是一种变相的跟卖行为。

    逻辑上,别人平台最好卖的产品,在我这里理论上也是最好卖的。

    这个逻辑没有错,因为热卖品在本质上的确会有共通的属性,

    但是听说效果甚微,除去流量获取的来源,销售国家的差异,

    理由也许就是,

    第一,它是一项”运动“,

    第二,它变成KPI,

    第三,执行的是职业经理人。

    最终的结果,如果没有记错,

    兰亭放宽了对平台图片的要求,整体产品展示淘宝化低端化,

    推论是SKU数量膨胀,逾期缺货率上升,罚款力度提升,产品采购价格进一步上涨。

    如果没记错,兰亭和供应商尖锐对立,就是那个时候开始的,此后越演越烈。

    这里面涉及,金字塔式结构管理的天然弊端,后面会详细述说。


    时间发展到现在,流量成本增加,可能更加实际的目标是

    ”你有别人没有的东西“。

    别人没有的东西,难道就一定是凭空出来全新的东西?

    其实也未必,

    雷诺阿画过《蛙塘》,莫奈也画过《蛙塘》,但是这是两幅不同的画。

    无论你是做品牌,还是做设计,

    我们又何尝不是追求那一点点的与众不同?

    卡拉瓦乔的红布,维米尔的地砖,雷诺阿的奶子,达利的软硬翻转,还有梵高那种颜料不要钱似的扭曲,诸如此类。

    不过,买不买账,消费者说了算。


    举两个例子,

    1) 

    苹果充电线,1米长度,塑胶头,

    AmazonBasics 亚马逊,5.99美刀包邮,同类销量第一;

    Aliexpress 速卖通,0.6美刀包邮,单品同类销量第一。

    不论质量的不同,

    毫无疑问即使是亚马逊支付专利费之后的毛利率依然是相当大的,

    这不是新品,但是消费者买账啊,企业赚钱目标也达到了。

    2)

    这样一个产品,

    你可以叫他,

    间谍手表 Spy Watch Video Camera

    也可以叫他

    运动摄影手表 Sports Watch Video Camera

    在现实中,这是同一款产品,

    在互联网,因为名字不同,他却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产品。

    于是,你甚至可以对一款产品,叫不同的名字,卖不同的价格,面对不一样的客户群体,赚不一样的钱。

    还是那句话,

    互联网时代,

    你来创造不同,

    但是,

    消费者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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