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2 阴雨
双十一刚过,一片轰动,快递忙得不可开交
起得很早,美好的计划没赶上现实骨感的变化
喝了一杯三食堂的现磨豆浆,幸福感便爆棚,路遇寝室楼下大叔艰难地搬东西,从楼梯上到楼梯下,我说大叔我来帮你,大叔脸上的笑容憨厚得像个拿了糖的孩子,很真实。
来图书馆的路上,11月了,园中银杏叶依旧青绿青绿。我想念金灿灿的落叶纷飞。
图书馆出奇的少人,大概是太早了吧。喜欢图书馆6层右排最后靠墙的角落,光线充足,最安静。但是那儿没有插座,如果我想窝一天,必须要找一个有插座的位子。
你看,你喜欢的总有致命的一点不符合你的需求。所以那些完美的终究不适合我。
对人,我不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可能受父亲影响,我也相信,日久见人心。
可是这一点并不符合我对一些物品的选择规律。这个时候,我往往无意识地“一见钟情”,因为喜欢就会偏爱,偏爱即幸福感,幸福感即无价宝。即使作为一个学生,经济能力还有限,我依然会愿意花上更多的努力去拥有它。有人问,这么辛苦,干嘛非要得到它?我回答“那可是能提升我的幸福感的东西啊!”
我不喜欢耀眼酷炫的任何事物,无论人或物。我不愿意做最耀眼的那个,因为讨厌把自己喜欢的东西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任人欣赏,我只愿意任性地占为己有。
每进一家店,店家总爱领我去看最精致最花哨的那一排,可往往那一排最不得我意。久而久之,进店就往后几排钻,生怕被带沟里去自己又不好意思出来。
因为一场约会,匆匆错过某家店里几只手感好得出奇的笔,一直念念不忘。我就是这样,总是会因为一点点看上眼的小东西而一直记念在心。
今天总算有些空,晚上出了图书馆,必定会往那小镇上飞奔而去,仅为那几只笔,并总有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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