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转科室却让办理出院手续,患者家属质问医生,为什么?
这是发生在2018年10月中旬某一天一个真实的故事。我在A医院(这里不提真实的名字)某科室住院部服务台正在给婆婆办理住院手续,听到旁边一年轻人问医生:我父亲只是要转科室,为什么要让办理出院呢?医生回答:这是社保规定的,不然不给报销。怎么会有这样规定?明明人没有离开你们医院呀。具体的您到社保窗口问一问,医生这样回答,年轻人嘴里说着什么离开。
然而10天后,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了我家婆婆身上。婆婆因中耳乳突炎住院,医生建议要先消炎后再做手续,办理住院后一系列的检查结束后开始每天的输液消炎,因为婆婆有糖尿病,在每天输液的同时要自己坚持打胰岛素,并检测血糖。可能是炎症的原因,加上婆婆着急,住院几天血糖不断升高,控制不到手续要求的标准(空腹7.3以下)。经与糖尿病科协商决定停止打针,改为佩戴胰岛素泵,每天餐前追加胰岛素用量,餐后2小时再采血测血糖,第一天血糖慢慢降下来,但到了第二天第三天餐前血糖持续上升,第三天晚上八点半,餐后血糖突然升高20以上,而且婆婆的耳朵和头疼的非常厉害,用婆婆的话说要裂开了。当时我在医院守护,赶紧给老公打电话(本来老公要在晚上九点以后过来替换我),并把婆婆头疼的情况反应给医生,医生先给开了止疼药。我们都有点担心,因为自婆婆得病近20年来,血糖从来没这么高过,科室护士找值班医生反应情况,值班医生打电话与糖尿病科医生沟通,糖尿病科医生已经下班回家了。值班医生按照糖尿病科医生建议下医嘱,静脉注射降血糖,并随时监测血糖情况,晚上十一点多,血糖慢慢控制住,我才放心回家。转天早晨我去送饭,主治医生把我们叫到办公室,说老太太现在的情况,必须先把血糖控制住,为了便于监测,两个科室主任已经沟通好了,病人先转到糖尿病科,血糖平稳后再转回来,再考虑下一步的治疗,炎症问题耳鼻喉科继续配合治疗。
按照耳鼻喉科主任的说法,前来换班的老公小弟去糖尿病科办理转科手续,该科室医生告知先去门诊挂号,然后办理住院手续。小弟问医生不是沟通好了,转科就可以吗?我们现在住着院呢,怎么还要办理了住院手续。医生解释说:这是社保规定的,不然无法报销。没办法,为了给老人治病,到了医院只能听医院的。老弟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办理住院手续(因为前期婆婆看病,住院各种手续都是我办理的)。先到耳鼻喉科办理了出院,在办理出院的时候,特意问了一下主任,再转回来还要重新办理出院住院吗?主任明确告诉我,我这里不用,直接转过来就行。
问题又来了,医院规定重新办理入院手续,必须出院三个工作日后方可。此时病人并没有回家,已经在糖尿病科接受治疗了,不过这三天的费用是按照自费处理,既然医院这样规定啦,咱就这样办得吧,一切为了老人。但是让我们不能接受的是到了这边科室,入院后的各项检查又重新来一遍,抽血、B超、CT等等,80多岁的老人根本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再说刚刚检查过,医院都是联网的,而且两科室还是联合治疗,相关数据完全可以互通的,前两天的检查过后,老公和小弟都不同意做后面的检查,我找到医生说,与上科室相同的检查我们不查了。当然医生很不高兴,气呼呼的说:不查的话病人要签字,老人不识字我给代签不可以,最后老人自己按手印,一连按了六张,上面密密麻麻的,我们也没看清写些什么,医生翻一页按一页。这样后面相同的检查才没有做。每天还是按照医嘱,追泵、测血糖,输液。
听同病房的病人说,他每年都到医院做一次调理,以前半个月出院,现在医院病人多,一般八天到10天就得出院,不管你血糖值怎样,回去还得自己慢慢控制。我真是不解,既然控制不了,还受那罪干嘛。
经过十几天的陪护,听到其他陪护人员的谈话,人们对医院的规定很多不满。
到了第九天,护士撤掉了婆婆的胰岛素泵,改为以前的皮下注射。第十天通知家属办理出院手续。血糖虽然有所下降,根本没有达到手术要求,医生通知我们办理出院。这次老公终于忍不住了(平时他是值夜班的),找医生理论,医生说不愿出院就在呆两天吧,就这样出院的事就放下啦。第二天就突然停了液体,连耳鼻喉科的消炎药也给停了。问护士什么情况,护士说不知道,让我们自己去耳鼻喉科问问,我们又去找耳鼻喉科主任,主任说以下医嘱,护士查了查医嘱,告诉我们,你们不用亲自过来,有问题直接找那边的护士就行,(其实是那边护士让我们自己过来问的。)护士给那边护士站打电话,告诉他们:人在你们科室,有什么问题你们就该给解决,不要让家属自己跑,那边的反应是:我们没让她去,她自己愿意跑,我们也没办法,人家就是这种性格。我当时听了强压怒火,谢过这边护士,回到病房,回去后液体已经输上了。
我们又去耳鼻喉科找主任,反应情况,经过两科室主任协商,直接转到了耳鼻喉科,这次没有办理出院入院。因为婆婆年龄太大(85岁)加上有糖尿病,医生给我们分析了手术的风险,让家属自己决定。婆婆自己也说岁数大了,不想做了,老公他们兄弟听医生分析也不建议手术,经过几天消炎后,办理了出院。
三天后我去办理出院手续,退回押金,看到费用明细上,除了两次自负段费用外,社保完全按照比例进行了报销核减,只不过转糖尿病科的报销比例要第一次低一些(因为算第二次住院)。
事实证明:并不是社保有强制规定,只是因为医院科室单独核算,涉及科室的效益。
在这里我无意说医护人员态度不好,他们真的很辛苦,有的医生自己病的嗓子说不出话来,照样坚持给病人看病治疗,有的护士怀着孕,拖着笨重的身体还要值夜班,我也从心里敬佩他们。在这里我只是想说一下:医院的有些规定确实不太合理,不但使看病流程复杂化,还给患者及家属带了极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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