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首如新,倾盖如故。
形容相遇的缘分最合适不过了。
有些人即便认识了一辈子,还是如同两个陌生人,有些人只是路上人潮拥挤里对视了那一眼,就仿若是认识了很多很多年。
我觉得无论是友情爱情,都是一见钟情的。
一眼看过去,很多事情就明朗了。
但是遇到这种知己/恋人的情况毕竟少数。
大多数的人生中,我们只是遇到了差不多的人,经历一段日久生情,不知不觉就把一切都固定下来了。然后按部就班的生活,按部就班的变老。
如果从未遇到过那一眼,这样也好。
但若是你不幸的感受过那一眼,那这些可能连凑合也算不上了。
旁观者看他人为了爱情死去活来,大概只会有“何必如此”的疑问。而当事人明白,并不是想要如此,而是必须如此,不得不如此。
到底谁是幸运谁是不幸呢?
不好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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