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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青春。

未完待续,青春。

作者: 再见了_格子 | 来源:发表于2016-11-29 22:16 被阅读0次

    开始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二十岁。

    大三,在太原。

    这个城市宽敞但是总有灰蒙蒙的天,

    人们的喧嚣在苍穹之下显得渺小而又微不足道。这时候在唱吧听着自己唱的匆匆那年,都说怀念过去的人是在慢慢变老,我觉得太直观,人总有一些美好的过去是难以忘怀的。比如,一些事,一些人。

    小学都是单纯的。跟小伙伴玩个小游戏也会快乐一整天,觉得好朋友就是一起分享一袋辣条,一起上学放学,一起跳皮筋跳房子玩木头人,一起写作业。

    初中是懵懂的,对于初中的记忆就是蓝白色校服和那些无忧无虑的笑脸。有过很多朋友,打打闹闹肆无忌惮,每天都在傻乐。有过很多同桌,当然也有很多故事与回忆。那时候喜欢过一个很干净很阳光开朗的男孩子,那时候的喜欢显得小心翼翼不愿意让任何人知道。每天能看到每天能多说几句话,帮他买早餐写作业,拿着只能发短信打电话的手机互相发几条短信也是开心的。我记得他喜欢喝可乐和冰红茶,爱吃油泼辣子味的中华弹面。能为他多做一点就是幸福。有两个一直到现在还很好的闺密。后来,风声凄凄,伴随着毕业季。

    高中时代,我们都懂了很多。周围都是人很好很幽默的同学,还有一个会唱歌会弹吉他的学霸同桌,只是后来不是了。上课打瞌睡互相叫醒,瞌睡的时候磕瓜子醒瞌睡,一起分享爱格,格言,疯狂阅读以及那些小秘密的好朋友也有三五个。每天从家到学校必经的一条滨河路走了三年还是没有腻。春夏秋冬,乐此不疲。文理分科的时候果断选了理科,至今还总结不出选了理科的直接原因。班里的同学和老师善良友好的让人至今难以忘怀。那时候那个喜欢的男生开始跳街舞,而且跳的越来越好,他也会弹吉他唱的一首好歌。高考结束那天,下着小雨,全班同学和我遇到的最好的一个班主任一起聚餐K歌,第一次喝啤酒,喝了两口就吐了,那一瞬间真正觉得要失去那些可爱的人和可歌可泣的青春岁月了。

    可能是高中三年过的太过快乐轻松,一场高考,我落榜了。很多同学都考上了很好的大学,那一刻觉得自己和别人的脚步注定落了一大截。我选择复读,去了另一所高中,那年我十八岁。高中一个很阳光的男孩跟我告白,他是语文课代表,后来,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了。他是我的初恋,那几个月,真的体会到了被爱的感觉,可是后来,无边的冷漠和不理睬,高考前两个月分手了,可是这件事真的没有影响到我。那时候只顾着学校里的生活,完全不同的教育方式,让本来胆小的我整天过的小心翼翼。每天成堆的卷子和严厉的呵斥让整个高四充斥着黑暗与绝望。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我最黑暗的一年,不敢提及。从小到大成绩还算优秀的我第一次被叫了家长,因为考差了被整个办公室的老师痛批,那种日子再也不想经历一次。可是有些记忆明明当时刻骨日后却淡薄,比如那一年。

    盛夏,高考。

    本来可以考上二本的我发挥失常,考了三本。

    闺密一直认为是初恋影响了我以至于到现在她们俩还是很介意他。

    报志愿的时候或许是初恋太过痛心疾首,或许是觉得趁青春该看看外面。我毅然决然的想去外面的世界,可是后来,我因为自己的这个决定后悔了好久好久。也是我第一次做一件事这么后悔。

    很多事情都会伴随着长大而淡忘。比如,那年我们说的最后一句话,比如,你送给我的一件礼物。很多很多,这刚好印证了那句电影台词,很多我们以为永远不会忘记的事就在念念不忘的过程中遗忘了。

    说好的两个月,如今已经十一月底了。我才第二次动笔。今天是太原的初雪,C同学的生日,因为昨天突然听说的800吓得姨妈都悄然来访。冬天让人思念倍增,临近十二月什么事都想搁置一旁不想理睬因为觉得比起回家什么事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英语四级也只有半个月了,可是准备的一点也不充分。教师资格证笔试也不知道是否能通过,。十二月马上就要来了,伴随着这个城市无尽的雾霾与冷风。

    我还记得你来太原找我的那三天,从那之后我甚至有一瞬间觉得太原也有家的温暖,而你,好像也一直在太原,从没离开。

    最近迷上了大冰,其实了解他还是因为T同学。读完了他的三本书,觉得自己对于生活以及人生的理解又深了一层,也多爱自己与身边人一分。朝九晚五与浪迹天涯,独立而不孤僻,温暖而不忧伤,清澈而不呆滞。这该是二十岁的我们该有的样子。

    想来动手的原因还是因为没网,才打算续写。很久没有自己动笔写字,今天写鳄鱼和爷爷甚至还会犹豫。真是可怕,这还是那个从小到大语文一直拔尖遗传了爸爸好文采的我吗,以此竟然想到了国人当下只会打字而不会动笔的悲哀,所以我暗下决心,绝对不能毁了自己的优点。

    看见一个新闻。载乘巴西球员的飞机失事。我想应该没事吧,巴西的足球毕竟是无人能及的。飞机出事真是越来越频繁,只愿身边没有这种事发生。

    上周在G老师的传播下迷上了美剧lie to me,从此开启了人生第一部美剧生涯,一年多没有看过电视剧的我一发不可收拾,这才明白为什么人们对于美剧如此痴迷,它自然是有它的迷人之处的。

    以前总喜欢把文字写的太过明媚华丽,就像风靡一时的非主流。现在还是喜欢用最平实简单的文字说起自己的心情与故事。算不上故事,这个字眼显得深沉,我们还在最好的年纪,我们最好的人生篇章还没有启封。只是单纯喜欢把文字赋予自己的理解,把生活心情镶嵌于这一行一行端秀的铅字里。

    未完待续。

    会定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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