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朋友圈疯转一段小视频:锦州一医院的走廊里,患者家属谩骂指责医务人员:“你算老几?谁让你救了?”
据北青报报道,锦州市中心医院一工作人员介绍,事发于1月4日,当天120将一名昏迷患者送至医院,医院为其垫付医药费做了CT和心电图检查,并进行了抢救,但患者几个小时清醒后却质疑医生为什么要救他,随后又离开了医院。患者家属接到通知之后来到医院,却质疑医生“谁让你救了”。视频中的女性为患者女儿,患者可能平时自己在外流浪。
原来是好心做了“坏事”啊!看了这个视频,估计很多人都义愤填膺,为医务人员叫屈。还好,医生很淡定:“我们平时也经常遇到这种事。”还好,家属随后补交了医药费。
事情虽然过去几天了,但人们关于这样的病号该不该抢救还在争论不休。有人说,不该救,万一老人没有救过来呢?若是那样,估计患者女儿就不是谩骂指责了,甚至还会索赔。
当然还有别的说法,比如有人说老人没多大事,要是事大,老人醒来能直接就走了吗?女子之所以不满,是觉得医院擅自做主、过度检查了。这是不是事实,暂且不说。但无论如何,医生关键时候担着责任救死扶伤,都该点赞。
就有医生救人成功,还被索赔的。
比如2017年9月,湖北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急救医生在抢救呼吸骤停患者的过程中,因剪坏其衣物被家属索赔千元。当月22日晚间,该院对外发布声明,称院方于当月21日与家属达成协议,因处理患者衣物时未清理衣内财物补偿其损失1000元。
医生救了一条命,家属却要求医生赔偿剪坏的衣裤以及短裤里的财物,原因是患者短裤里的财物不见了。患者财物管理不善,患者家属索赔有理,但还是有很多人难以接受。
这让人想起“农夫与蛇”的故事。但以怨报德,无论走到世界哪个角落,都不被大众所容。
可问题是,是不是很多人不经意间,就做了这样的奇葩事?再或者,本身就是这种奇葩的人?就拿上述两件事来说,就有人说医院“遭到谩骂指责活该”,为什么不提前通知患者家属签字,而是自作主张救援呢?为什么在剪破患者衣服时候,没有通知病人家属,且事后也没将衣裤收集整理给病人家属呢?
不妨将事情推倒重来,按照正常的思路再来一遍——假若锦州中心医院没有救援那位老人,而是电话通知家属,让他们签字后再做手术,然后就在等待家属来签字的一个多小时,老人遭遇不幸……剪破衣裤之前和家属协商,而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怎么办?舆论是不是还会将矛头指向医院,指责医院“墨守成规”“见利忘义”“缺乏南丁格尔精神”?
这是有先例的。同样是2017年9月,那个让大家心痛不已跳楼身亡的陕西榆林孕妇,不就有很多人认为医院医生不该只认家属签字而不给孕产妇做剖宫产手术吗?很多人指责医院,有说不签字不手术是霸王条款,有说责任岂能在丈夫拒手术签字中缺失,有说公民生存权高于制度羁绊应成共识……
人都有同理心。一件事发生后,首先想到自己。所以,作为一名“准患者”,首先想到的是站在患者立场。更重要的是,曾经存在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中过度检查、开大处方、医疗腐败等现象,透支了患者对医院和医生的信任。这没有错。但,不能胡搅蛮缠。这几年随着医疗改革,问题正在断崖式减少。应该给医生足够的信任。
以收红包为例。为了杜绝医生收红包,国家卫生计生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执行,病人进院后和医生签个协议,承诺不收不送红包。这样的规定有用吗?不知道。
说白了,红包是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互相不信任的结果。医生拿回扣、收红包,是一种严重的学术、医术道德败坏问题和经济腐败问题。但在医生收红包、吃回扣的背后,却有着一部分助纣为虐的人,他们抱着“送礼好办事”的“求人”心态,硬要给医生塞红包。整治医生收红包没错,但病号及家属强行“送红包”谁来管?
我曾和一位医生朋友聊天时,谈到“收红包”,医生很无奈地表示,任何一个病人做手术,他们都会很认真的去对待,不管是熟人还是陌生人。因为,一个手术如果做失败,也就说明自身的医术不过关,等于自砸招牌。往往有一些人硬要塞红包,给医生造成了不必要的心理压力,结果有时候事与愿违,某些患者家属送了红包,亲人的手术还是未能成功。这样以来,医生倍感医术失败,自感下不了台;患者家属更是责怪医生收了红包不干事。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医生都想收红包,恰恰是人们的一种“送礼好办事”的从众心理,搅了局。诚然,也不可否认少数医生本身道德败坏、见钱眼开、不学无术。但倘若把以药养医、医患矛盾的责任转嫁到医生收红包上,的确打错了板子。
总有些“奇葩”颠覆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祸害尘世,但也总有人用担当温暖坚冰。这两天,就有件温暖人心的好人好事,整个朋友圈都在为医生的违规决定点赞——
1月4日下午,雪后,63岁的刘老先生独自去鼓楼医院就医,不想在医院门口摔了一跤,不省人事。老人倒下后,路过的好心市民帮忙打着伞,拨打了120。此时,南京鼓楼医院消化科医生王轶刚下夜班 ,正好路过现场。出于医生的本能,他立即蹲下查看。他第一时间伸出援手,但是几轮心脏按压后,老人都没有反应,情况危急。
呼吸心跳骤停必须在黄金4分钟内实施心肺复苏,而此时老先生的嘴里还有很多呕吐物。王轶和一名黑衣女子分工合作,为老人实施心脏复苏。经过十几分钟的急救,老人恢复自主心跳。通过老人随身携带的手机,医生联系上了老人的女儿。对方表示,自己赶到医院,还需要一个多小时。此时,老人大面积心肌梗死,急需手术治疗。而手术治疗,需要本人或家属签字才可以进行。如果等家属赶到,一方面老人可能再次猝死,另一方面,随着脑损伤的发生,老人今后有可能成为植物人。关键时刻,急诊科主任王军说,“所有的责任我来承担,救一条命总比害怕担责任强。”
后来,王军在接受采访时说,在救人和担责面前,他永远会选择救人,但前提是家属的信任。刘老先生的女儿刘艳艳和老伴连连感叹父亲的幸运和医生的敬业:“特别感激这边医生敬业。如果等我们来了,老爷子肯定没有啦,特别感谢鼓楼医院医生。”
救死扶伤既是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本职”,又是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天职”。说通俗点,患者如同商场的客户,是以救死扶伤为终极使命——医院的“上帝”。医生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崇高职业。作为这些职业层面的医生,他们本身就肩负着自身的职业责任,会本能地、自觉地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他们比谁都担心手术失败,他们比谁都痛心患者逝去。
2017年12月14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医务人员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的负责人批准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患者因此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是有良心、有担当的医务人员的法律后盾,也是为无辜患者生命负责的法律后盾。
作为患者和家属,我们不能救死扶伤,但也请做个有良心、懂感恩,有温度、敢担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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