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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模式之单一职责原则

设计模式之单一职责原则

作者: 沉江小鱼 | 来源:发表于2020-01-14 15:24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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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定义

    通俗的说,即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不要存在1 个以上导致类发生变更的原因。

    1.2 问题由来

    类 T 负责两个不同的职责:职责 P1 和职责 P2。当职责 P1 需求发生改变时,我们需要修改类 T,此时,就有可能会导致原本运行正常的职责 P2 功能发生故障。

    1.3 解决方案

    遵循单一职责原则。对于职责 P1 和职责 P2 分别建立 T1 类和 T2 类,T1 类负责完成职责 P1 功能,T2 类负责完成职责 P2 功能。这样,职责 P1 需求改变时,我们只需要修改 T1 类就可以了,不会使职责 P2 发生故障风险;同理,修改 T2 时,也不会使职责 P1 发生故障风险。

    1.4 具体分析

    对于单一职责原则,很多人都会不屑一顾。因为它太 easy 了,但凡有过一点工作经验的程序猿,在设计软件时也会自觉的遵守这一重要原则,因为这是常识。毕竟,谁都不希望修改一个功能导致其他的功能发生故障吧。

    虽然单一职责原则如此简单,并且被认为是常识,但是即便是经验丰富的程序猿写出的程序,也会有违背这一原则的代码存在。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
    因为有职责扩散,所谓职责扩散,就是因为产品改需求了,职责 P 被分化为粒度更细的职责 P1 和 P2。

    1.5 举例说明

    比如:类 T 只负责一个职责 P,这样的设计是符合单一职责原则的。后来由于需求变更,或者是程序猿的内功修炼提高了,需要将职责 P 细分为颗粒度更细的职责 P1,P2,这时如果要使程序遵循单一职责原则,需要将类 T 也分解为两个类 T1 和 T2,分别负责 P1、P2 两个职责。但是在程序已经写好的情况下,这样做简直太费时间了,尤其是在今天提的需求今天要上线的情况下,mmp 了。所以,通常都会简单的修改类 T,用它来负责两个职责是一个简单、快速的选择,虽然有悖于单一职责原则。(这样做的风险在于职责扩散的不确定性,因为产品经理可能会根据这个职责 P,提出 P1、P2、P3....Pn,所以记住,在职责扩散到我们无法控制的程度之前,立刻对代码进行部分重构,要不就脱坑致富)。

    1.5.1 初始案例

    刚开始,产品提的需求很简单,因为公司是刚成立,前期用户都是没什么攻击力的食草动物:

    // 动物类
    class Animal: NSObject {
        // static 也表示类方法,但是包含了 final 的特性,不能被重写
        static func eat(name : String) {
            print(name + "吃草");
        }
    }
    
    // 运行代码
    Animal.eat(name: "牛")
    Animal.eat(name: "马")
    Animal.eat(name: "羊")
    

    运行结果:

    牛吃草
    马吃草
    羊吃草
    
    1.5.2 案例修改方案1

    第一个版本做完了,程序上线了,用户的范围变大了,我们可以为食肉动物提供服务了,比如老虎就是吃肉的。我们不得不修改我们的代码了,如果遵循单一职责原则,需要将 Animal 类,细分成食草动物类Herbivore 和 食肉动物类Predator,代码如下:

    // 食草动物类
    class Herbivore: NSObject {
        static func eat(name : String) {
            print(name + "吃草");
        }
    }
    
    // 食肉动物类
    class Predator: NSObject {
        static func eat(name : String) {
            print(name + "吃肉");
        }
    }
    
    // 运行代码
    Herbivore.eat(name: "牛")
    Herbivore.eat(name: "马")
    Herbivore.eat(name: "羊")
    
    Predator.eat(name: "老虎")
    

    运行结果:

    牛吃草
    马吃草
    羊吃草
    老虎吃肉
    
    1.5.3 案例修改方案2

    之后,我们可以分别对食肉动物和食草动物,采取不同的类就可以了,但是这样修改的话,花销是很大的。而直接修改类 Animal来达成目的,虽然违背了单一职责原则,但是花销却小的多,代码如下:

    class Animal: NSObject {
        // static 也表示类方法,但是包含了 final 的特性,不能被重写
        static func eat(name : String) {
            if name == "老虎" || name == "狼"{
                print(name + "吃肉");
            }else{
                print(name + "吃草");
            }
        }
    }
    

    可以看到,这种方法简单的多了,而且会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使用这种方法,因为快啊。但是却存在着隐患,比如产品又升级了,我们需要对用户更进一步的划分,比如食草动物中,有的动物喜欢吃晒干的草,有的动物喜欢吃新鲜的草,那么我们有需要对eat方法进行修改了,但是这样修改的话会给食肉动物的eat功能带来风险。这种修改方式直接在代码级别上违背了单一职责原则,虽然修改起来最简单,但是隐患是最大的。

    1.5.4 案例修改方案3

    还有一种修改方式,既然动物eat的行为不一样,那么我们就赋予动物不同的eat行为,然后分别调用,比如:

    class Animal: NSObject {
        
        class func eat(name : String) {
            print(name + "吃草");
        }
        
        class func eat2(name : String) {
            print(name + "吃肉");
        }
    }
    

    可以看到,这种修改方式没有改动原来的方法,而是在类中新添加了一个方法,这样虽然也违背了单一职责原则,但是在方法级别上却是符合单一职责原则的,因为它并没有改动原来方法的代码。

    1.6 总结

    这三种方案各有优缺点,在实际编程中,我个人感觉采用 2、3 种方法的会比较多。这里有一个建议:只有逻辑足够简单,才可以在代码级别上违反单一职责原则;只有类中方法数量足够少,才可以在方法级别上违反单一职责原则。

    像上面这个例子,它太简单了,只有一个方法,所以,无论是在代码级别上违反单一职责原则,还是在方法级别上违反,都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实际应用中的类都要复杂的多,一旦发生职责扩散而需要修改类时,除非这个类本身非常简单,否则还是遵循单一职责原则的好。

    遵循单一职责原则的优点:

    • 可以降低类的复杂度,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其逻辑肯定要比负责多项职责简单的多
    • 提高类的可读性,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
    • 变更引起的风险降低,变更时必然的,如果单一职责原则遵守的好,当修改一个功能时,可以显著降低对其他功能的影响

    单一职责原则,不只是面向对象编程思想所特有的,只要是模块化的程序设计,或者是在日常工作中,员工分工安排上,都适用单一职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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