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先做人

作者: 树舟 | 来源:发表于2021-09-03 22:46 被阅读0次

    01

    “为什么会死人?”

    “打了乱仗,村民和保安队好几十号人动了手,估计是失手了,没想到出了人命。”

    “村民、保安队?”

    “恩,村民是星红村的村民,和被打死的村民一个村的。保安队是镇上为了维持秩序从省城请来的。”

    “村民为啥聚在一起?”

    “李书记,事情是这样的。我们镇上今年有一个重点项目,按照全县重点项目进度表,赶7月底这个项目必须完成。这个项目用地占了红星村的一部分耕地。去年下半年,经过项目方、镇政府、村委会以及涉及到征地的村民四方在一起开了个征地协商会,会上就征地有关事宜作了协商,四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完成为了征地补偿的相关手续。

    本来该项目要在去年8月份动工,后来因为禁土令,没有按期开工。到了秋季播种的时候,村民就找来镇上问,啥时候动工,他们说如果短期内不动工,地那样撂荒挺可惜的,还不如让他们再种一茬小麦。可是,按照规定,办完征地补偿手续,这地就归项目建设方使用了。至于什么时候动工建设,那就要看全省禁土令啥时候取消了。就这样,打问的群众都被劝回去了,并且答应不种小麦了。

    后来才知道,仍有一部分群众私下里又种上了小麦。到上个月全省禁土令取消了,重点项目建设是一项考核任务,所以我们就督促项目建设方尽快动工,并要求按照县上的倒排工期完成该项目建设任务。于是才有项目建设方雇佣大型农机把原来已经征用的土地进行了翻犁,也包括后来那些群众私下播种的小麦地。结果就引来了种麦村民的聚集反对。

    本来已经赔付过了的耕地,现在这些村民又要再次赔付,说是他们播种投入了成本。

    李书记,你看这不是强词夺理吗?人家项目建设方是来投资做生意的,而且是咱县上好不容争取来的投资项目,难道因为这些个别群众的无理阻挠就停滞吗?

    当时,人家投资方都开始犹豫了,说要是这样的话,他们怎么继续与我们开展合作呢?他们的投资规划是有预算的,超出了预算,工程就无法全部建设啊!

    所以,为了保证项目开工顺利推进,镇上就开了专题会议,决定聘请一家有实力的保安公司来帮助项目建设方维持秩序,好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开动。

    没想到,星红村部分群众在与保安队发生争执后,大打出手。

    因为人太多,局面失去了控制,最后才导致一名村民被误伤致死。”

    县委书记李国兴脸色凝重地听着事发地星红镇党委书记和镇长的解释,用手中的签字笔间断地记录着些什么。

    “保证项目顺利开工、防止当地群众无理阻挠?”李国兴看着星红镇党委书记邵立峰,带着疑问的语气问道。

    “可不是吗?明明已经协商好,并完成了征地补偿手续,他们私下种地,现在要用地了,他们又想来讹投资方一笔。我们这的群众素质就这样,没办法啊。想想都丢人啊。”

    邵立峰带着不解、愤恨和羞愧的心情表达着自己对该事件的态度。

    “是啊,我们县本来就是贫困县,能争取到一个大客商来投资,多不容易。星红镇都好几年没有客商投资了,而且是这么大的一个项目,如果能成功落地,会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多少利益啊!可是咱们群众就是不懂,不珍惜,总想着通过这种不正当的手段讹人投资商。说到底还是小农思想在作祟,目光太短浅,没有大局观念和长远眼光。哎!”

    星红镇镇长张锋边说边叹气,似有恨铁不成钢的苦恼,又有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惆怅。

    停了大概一分钟后,李国兴问道:

    “也就是说,这件事自始至终,错误的一方只在群众那里,是吗?”

    邵立峰和张锋相互看了一眼,迅速低下头,嘴里吱吱呜呜,听不清说什么。似乎在拼命地搜索着更好的说辞。

    是啊,作为一级党政机关,发生了恶性群体性事件,还出了人命,结果却把整件事情的错误都归咎于死者一方,这怎么也说不过去吧?

    他们一时并没有想到要如何回答县委书记的问话。

    他们并没有意识到,事件的起因更多地是在于他们的失职和无能。

    02

    事发后第二天下午,县委召开了紧急县委常委会议,对星红镇星红村部分村民与省城雇来保安队发生群体性打架恶性事件进行了专题研究。

    ……

    “星红镇群体行打架致当地村民中一人死亡事件,是一件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其不好的案件。关于事情的梗概,刚才刘宇翔(县委副书记)同志已经作了通报,下面请各位常委,就此事的处理办法发表看法。”

    “我是主管政法工作县委常委,我的观点是,第一,公安机关立即成立破案工作组,三天内调查清楚案件涉案人员,并查清案发经过,一周内争取破案;第二,安抚死者家属,按照突发事件紧急应急预案处理死者善后事宜;第三,对星红镇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镇党委书记和镇长进行停职反省。”县政法委书记首先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同意郑渝通(县政法委书记)同志的意见,另外,我建议对镇党委书记和镇长进行就地免职。因为该事件已经在网络上产生了轩然大波,对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应该对此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组织部长李小帅跟着发表了意见。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该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应予以就地免职,并第一时间公开发布处理意见,在各种媒体上将整个事件的过程做一披露,以应对广大网民的各种猜测和质疑。”纪委书记赵江水从纪律处分的角度提出了意见。

    ……

    最后,县委书记李国兴向大会提议:

    “关于这次事件的处理意见,我提以下几点,请各位常委决议:

    一、公安局立即成立侦破小组,4天内查清该事件的发生始末,抓获全部涉案人员。

    二、县应急办启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尽快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三、组织部和纪委立即开展党政问责,2天内对该起事件涉案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就地免职,并形成详细、规范的党纪行政调查处理案卷。”

    四、县委办、政府办负责及时公布案件的调查处理进展,对已正式签发的人事处理决定和整个事件的调查进展情况进行第一时间公布。

    五、宣传部、电视台等部门要及时跟踪县委办、政府办的信息披露情况,第一时间做正面、主动的新闻报道,对广大网民的问询和各种媒体的采访要做到有根有据、口径一致,最大化地降低该事件对我县造成的负面影响。

    ……

    李国兴宣读完处理决定草案后,全体县委常委一致举手通过。

    03

    “关于星红镇群体打架致一人死亡的事件,我有以下几点感受。”李国兴在会后神思沉重地说道。

    “为什么邵立峰和张锋发现有苗头性不稳定因素时,不是采取正常的维稳程序进行化解矛盾,而是直接去聘请了省城的保安公司上来帮助维持秩序?

    为什么镇村两级的信访维稳工作机构形同虚设?平安建设工作开展了这么些年,为什么还会发生这种事情?

    镇党政领导班子为什么会集体做出聘请保安公司的决定?难道没有人觉得这个决定是有问题的吗?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哪怕保留意见吗?

    为什么村干部、包村同志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矛盾呢?镇上的包片领导在做什么?有没有亲自去做群众工作?

    村干部、包村同志以及包片领导没有解决问题后,有没有及时将问题反馈给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什么主要负责人不亲自去做群众工作?哪怕是努力尝试去做一下也好啊?

    群众真的是不讲理的荒野莽夫吗?群众真的是目光短浅?缺乏长远目光吗?

    ……

    希望同志们带着这些问题好好思考一下,

    我们是干什么的?

    我们到底要相信谁和依靠谁?

    我党的宗旨是什么?

    我们到底在坚持什么路线?

    我们的立场是什么?出发点是什么?

    我们共产党人是为谁服务的?

    在你们的心里,群众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大家与群众的距离到底有多远?你把群众当成亲人了吗?当成朋友了吗?

    群众真的就没有智慧吗?

    ……

    同志们,党和国家的基础就在我们县镇村三级。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按理,我们应该是离群众最近的人,我们应该是最理解和最关心广大群众的人,可事实上呢?我们的村支部书记、包村同志、镇上的党政班子成员、县级部门负责人,一直到我这个县委书记,太多的时候对群众是远远的看,偶尔下去走进群众家里嘘寒问暖。

    除此之外,我们都忙于开会、开会、开会,一级开完,给下一级开,一直到村干部那里;我们忙于应酬、应付、应对,应酬吃饭、喝酒,应付检查、督查,应对无人干事的局面,然后相互抱怨、相互打趣、相互安慰。

    担当、责任、创新、实干都只成了汇报材料里的词汇,实际工作中忘得一干二净。

    ……

    同志们,

    做一个真实的人吧,不要人前一个样、背后另一个样;

    做一个诚实的人吧,干了什么就说什么,不要再弄虚作假了,纸终究包不住火;

    做一个勇敢的人吧,勇敢地承担责任、勇敢地承认自己的能力不足、勇敢地去拼搏奋斗吧!

    为官先做人。

    与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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