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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女子和18岁男友分手后产子,因怕家人知道竟将骨肉扔进垃圾桶

21岁女子和18岁男友分手后产子,因怕家人知道竟将骨肉扔进垃圾桶

作者: 君帆法律咨询 | 来源:发表于2021-02-01 11:15 被阅读0次

        2020年12月17日下午,经过河源高新区万绿广场后,在路过某连锁酒店对面的一个垃圾桶时听到了微弱的哭声,因周围环境嘈杂就不以为意,回到酒店后内心难安,于是又回到垃圾桶旁,并叫上附近一位商铺老板一同打开垃圾桶盖,发现确实是孩子哭声,二人报警。

        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在确认垃圾桶内为一刚出生的男婴后,立即将婴儿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好在孩子除了呼吸道有些感染外,没有其他病症。源城分局立刻以遗弃婴儿罪立案侦查,通过监控视频,发现了嫌疑人,又经过大量的排查工作,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为21岁的立某。目前,立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

        为何最后立某是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的呢?首先,要明确遗弃罪和故意杀人罪的目的。遗弃罪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而故意杀人罪则是想剥夺他人的生命,通过案情分析,立某将孩子遗弃在垃圾桶,一个比较密闭且肮脏的环境,不排除有希望孩子死掉的意图,然后,据发现者何某提到,垃圾桶周围嘈杂,可能在听到婴儿哭声以后行人也会以为是错觉,更加减小了婴儿被人发现后获得救助的可能性。事实也确实如此,如果不是何某内心难安,再次返回垃圾桶查看,婴儿存活与否未可知。最后,在立某被抓获归案后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宝宝还活着吗”,也就是说,立某是明知孩子会面临难以存活的困境的。

        据了解,立某于2020年3月结识18岁老乡石某,成为男女朋友,5月份两人分手。2020年11月28日嫌疑人立某被劳务派遣公司安排至河源高新区务工,在12月17日早上7时左右于宿舍产子。立某怕家里人知道便打算将小孩遗弃,随后就用塑料袋将孩子遗弃在垃圾桶内。

        这个案子还暴露出了两个社会问题,一是孩子和家长缺乏沟通,立某如果能和家长沟通协商一下,可能就是不一样的结果,虽然极有可能面临父母强烈的批评教育,但是能挽救一条小生命,就是值得的,不与父母沟通且因惧怕家里人知道而遗弃小孩的人可以断言说是自私的;二是社会风气更加开放,没法对此评论好坏,但确实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年轻男女不具备相应的知识来保护自己而导致有人染上艾滋病、梅毒,有人怀孕堕胎,有人生子弃养。

        年轻而没有保障的关系是危险的,年轻人既要保护好自己,也要在面对艰难抉择的时候遵守法律,不做社会伦理和道德所唾弃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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