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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

执子之手

作者: 无尽亦 | 来源:发表于2017-10-20 22:31 被阅读0次

        开车经过一个路口,一位婆婆手扶着一辆脚踏车步行推着向前,车上的老爷爷脚踩踏板,两个人一个推车一个骑车步调一致地行在路上,神情怡然,仿佛是多年琴瑟和谐的人生一样,这让我想起另一个偶遇的故事。

        前年仲夏的一个傍晚,几个中学要好的同学相约去公园边的小馆聚会。趁着人没到齐,我和澜便溜到酒店后面的公园漫步,已近黄昏,太阳没有了下午的灼热,夕阳淡淡的橙黄色与水蓝的天映衬出一抹水粉画的和谐。

        园子里,一位婆婆手里端着白色便当盒转来转去,口里还喃喃自语,不知道在说什么。我们走近她,看她灰色的斜襟麻布上衣,后背已被汗沾湿了,脸上的汗迹和凌乱的白头发让人生怜。拉着她慢慢走到长廊凉快的地方坐下,问婆婆为什么这样的热的天还独自在太阳下走。

        婆婆说:她是早晨从家出门的,因为老伴要吃卤鸭爪,所以出来给他买,可走着走着就迷路,寻不到回家的路了。她今年已经94岁,老伴92岁。

        婆婆如少女般委屈地诉说:从早上到现在她都没有吃东西,也没喝水,找不到回家的路,老头子却不知道来找她,难为自己还为他买喜欢吃的卤鸭爪。

        自古少女便为多情郎,想来婆婆和她的老伴一定是有超过一个甲子的长相守。这么长久的相伴却没有消磨掉当年的小女儿家的情愫,自己一天未食,却把爱人青睐的美食捧在怀里,舍不得碰一块。眼前仿佛看到70年前,一对风含情,水含笑的才子佳人牵手河边漫步的情景;又仿佛看到黄梅戏曲里两人“正月十五夫妻观灯”的热闹情趣。

        我们辗转找到婆婆的家人,在天黑前,她的儿子和孙女开车来把她接了回去。

        那天聚餐回来后,我就根深蒂固地认为:女人一辈子,都不曾改变一颗少女的初心和痴心,为她的丈夫。

        可是,男子又何曾不是爱人的依靠呢?

        潘伯是父亲的同乡兼同事,也是人生中第一个赞美我长得俊俏的人。我已不记小时候他用胡子扎我脸颊时具体的样貌,可他牵着爱人的手,行走过春日碧翠的杨柳湖畔、夏日绿树成荫的香樟林、秋日落日余晖的街头、冬日暖阳下的公园的情境,在我的脑海里,已成为城中所有美好和安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每次遇见,我都安静地立在路边,从看到他们的身影、到他们微笑和我打招呼、最后从我身边走过,整个过程我当成一副画来品读和欣赏。我想,潘伯的爱人,一定不会害怕夜晚独自回家楼道里没有灯的黑暗,也不用担心下雨天独自淋雨回家的孤单,因为潘伯那双温暖的大手从未曾放开过她。现在他们大抵都已是90多岁,看到他们时,已不如当年行走的流畅,有时候潘伯会搀扶着老伴,后来就是用轮椅推着她了,但他们之间安详宁静的气息始终没有变。慢慢的我担心在街上再遇见,怕再遇见时只有潘伯一人。。。。但想着他们“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始终不渝牵手一辈子,便坚信他们夕阳过后朝霞满天时一定还在一起。

        “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今生每一份相遇相守都是累世累劫的缘分,人生转瞬即逝,可有时候走着走着就散了,散了之后不知道要经历多少千回百转才能再相见。那日执子之手,他日便已是陌路,白白多了许多不圆满的人生。

        执子之手,珍爱今生牵手相伴到老的人,夕阳过后又是朝霞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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