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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述颠覆式创新

复述颠覆式创新

作者: jackhuang102 | 来源:发表于2019-10-30 11:43 被阅读0次

    颠覆创新(破坏性创新)属于错位竞争这个大的范畴,是错位竞争的最佳范式。对于低端大众市场,在位企业和创新企业存在不对称动机,是初创企业的最佳切入点。

    颠覆式创新的逻辑奇点是右上角迁移力。由于技术进步的速度超过市场需求速度,产生了性能过度效应,对于一部分消费者,表现为产品太贵、太复杂、太麻烦。此时,初创企业遵循以下两点,完成低端破坏性创新,并最终颠覆在位企业。

    1.A从需求端着手,识别一个未被满足的大众低端市场,

    B.然后在供给侧,通过组合创新,引入新技术,提供更便宜、更简单、更方便的产品

    2.在满足了大众低端市场之后,由于天然右上角迁移力,迫使企业不断提高技术和产品,不断夯实护城河,才可能最终颠覆在位企业。

    边界:在技术的成长期之内,技术进步速度超过市场需求速度的领域;反之,如果技术速度不超过或滞后于需求速度的领域,不适用低端颠覆式创新模型。比如生物医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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