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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触碰的美好

指尖触碰的美好

作者: 肥肉先生 | 来源:发表于2017-05-03 19:19 被阅读86次
    图片发自微信读书截图

    从大上周开始,周日的时候一天阅读了足足8个小时,啃了不长不短的三本电子书,近期偏爱余华,于是乎狂魔般读他的作品。

    当这几个书都被一一消灭的时候,眼睛开始酸痛、肿胀感常伴,时不时还会有重影,这是以往从来没有出现的情况,我很担忧我的眼睛,由于基因好,视力一直是视力表的倒数最后一排,沾沾自喜,我很同情那些视力偏下的人,尤其是在寒冷的北方,室外室内冷热交替,进屋眼睛就不断地缓霜,每件事情都会给你带来多多少少的影响。

    我属于每天都要阅读的人,但是手机阅读实在是太伤眼睛了,长此以往,不是办法,早晚眼睛会崩溃,到那时后悔来不及。

    15年的时候就看上了一款kindle 电子阅读器,亚马逊生产的,在亚马逊kindle 电子书商店购买,登陆账号在kindle 上同步,非常方便。

    最主要的是不伤眼睛、不伤眼睛、不伤眼睛,对于喜欢的事儿非得说上三遍才显得重视。kindle 独有的墨水屏给双眼带来保护,夜晚阅读还有智能调节护眼灯,kindle 亚马逊版共有3个版本,在中配与高配之间徘徊了良久,最终果断入手高配版,一劳永逸有kindle 不伤眼。

    喜欢阅读的朋友们,我强烈推荐kindle 亚马逊版,倒不是为了省钱看电子书,一是方便携带。二是内存量强大,几千本书轻松收纳囊中,随时随地轻松阅读。三是少了大量的浪费。以前我也是爱屯书,前几年一股脑儿买的书,到现在还有未打开塑料包装的呢。书籍的价值在于翻阅它,从中涉及你需要的内容知识。

    当然,因人而异,不是买了kindle 就从此不在购买纸质书籍了,特别喜欢需要的,或工具书,应该买纸质版的。

    读了几本余华作品,无论哪本书尽数都是死亡描写,血腥。打开书的第一页,闻到了血腥的味道,好像有个人刚死在你面前,血液喷射,墙面、你的衣服上,你的脸上,你的心里。

    前几天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死在五星酒店的豪华浴缸里,只有自己,没有硕大的乳房,没有雪一样白的长腿。加上浴缸的水,还有一个人身上全部的血液,染红整个浴缸,整个身体像血祭一样,泡在里面,面部表情狰狞可怕。

    你经历不了那么多次死亡,一个人只能是一次。在小说里你可以经历成天上百次死亡,阴阳相隔。

    有朋友说,去西藏经历一次天葬,你对生命,对死亡,对什么都看淡了,我挺渴望有那么一次。

    无论是写死亡还是伤感文学,余华先生在中国文学的贡献还是不能忽视的,有时间空挡,我会读完他所有的作品。

    在文学领域上又翻阅了一次高峰,我很钦佩那些会写文章的人,能写好文章的人,他们是天生具有智慧,脑洞大开,键盘上的敲敲打打,其实是体力活,更是脑力活。

    没有灵感的时候,语言枯竭的时候,纵然是绞尽脑汁也打不出两行字。自从有了网络,写文章的人舒服多了,网络越来越发达,他们越来越不好好写了,铜臭覆盖了他们初衷,当代作家没有几个能为文学届做出贡献,名利双收,以及他们热爱的领域。

    更多地去了解社会底层,倾听他们发出的声音,了解正处在水深火热的人们。感同身受,以不同的视角、身份、职业去感悟生活。

    指尖触碰的美好

    这两天读冯唐的《活着活着就老了》,对,活着活着就老了,人生真特么短暂,还没折腾够本。这是买了kindle 之后读的第一本书,一共买了2本,还有一本是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手机阅读瞬间被抛弃,可惜了已经购买的几本世界经典文学,我不敢一次买太多书,哪怕只是电子版,虽然不贵,我怕浪费。

    监督自己,看完一本再买一本,良性循环,不然又是虎头蛇尾,这本看一部分,那本又看一部分。

    阅读需要成年累月积累,循序渐进,一口气吃不了胖子。

    慢就是快,每天阅读一点点,每天写一点点,改变是看得见的。我爱阅读,阅读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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