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最讨厌的两个字:“世俗”。
因为在28岁之前的年岁里,我一边自命清高,一边自甘堕落。在黑暗肮脏的沼泽里,纠结于是否要逃离或者融入。我痛苦不堪,害怕变得污秽不堪,更害怕格格不入。
28岁了,也到了该世俗的年纪了。工作了7年,换了4份工作,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重新开始一段崭新的生活,抛去了曾经的无知、无畏,过错、过失,成绩、背景,以及所有做过的事情。在新的地方,没有人在意我曾经做过了什么,即使聊起过往,也是在我选择性地描述和美化中叙述。在陌生人群中,我可以不顾任何形象,也没有被贴上任何标签,重新做一张白纸,或者说漂白的纸。是被什么漂白的,世俗。
世俗了,为了讨好新同事、迎合新领导,溜须拍马,投其所好。
世俗了,为了融入新环境,找关系、拉帮派,结党营私。
世俗了,为了怒刷存在感,把握每一次机会表现自己。
正如28岁以前有多么的讨厌,现在的我就有多么的喜欢这两个字。“世俗”让我重新找回了工作的激情,也让我改变了孤立无援的窘境,让我能够展示自己的优点,让别人重视我,喜欢我,让我变得快乐。
28岁的我,看到身边孤立清高的同事,直到跟别人一起八卦她的时候,我才真正看清了曾经站在黑暗中的自己。
28岁的我,也许是因为变得世俗了,所以把之前看轻的事情重新拾起来了,把之前讨厌憎恨的人重新利用起来了,把之前爱憎分明的凌厉磨得圆滑了,把之前口无遮拦变得小心谨慎了。
28岁的我,开始认真规划起自己的人生,虽然有点晚了,很幸运,我变得世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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