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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作者: 背对山河 | 来源:发表于2022-03-03 18:08 被阅读0次

    富兰克林说:“大多数的人25岁的时候就死了,到75岁才埋。”

    很不巧,我也死了,死在了25岁的开头。这一年,并不是说我不会在相信爱情了,我依然相信,只是以为不会再爱了。

    我听过一句话,年纪越大,越往后便很难再会去在乎一个人,就算在乎,也没有想要奋不顾身去爱的冲动了,因为掺杂的因素太多了。不是真的不爱,而是不敢,怕再也遇不到那个让自己冲动,不顾一切想要相爱的人,怕遇不到那个可以看懂你的小心思,想要轻轻爱护的人。

    不过很庆幸,25岁快结束的时候,我又奇迹的活了过来。

    很不一样,他不管多忙都会抽空陪你聊天,逗你开心;不论上班下班,都会关注你的情绪,然后开导你;甜甜的情话,甜甜的爱情,像极了十八岁的爱情该有的样子。

    于是,我沦陷了。有人说,我是恋爱脑,可能是吧。同时我也很清楚,对于一个彻底放弃过希望的人,对于一个性格敏感的人来说,那种感觉,像是把你从十八层地狱给拽回来。

    只那一刻,就此沉沦。朋友劝我说,别陷太深,怕我受伤,年纪大了,再也不敢经历一次了。

    这些我都明白,但还是选择了义无反顾的坚持着,最后一次了,可能结果不会好,也可能结果会圆满。既然缘分安排我们相遇了,那就好好珍惜当下。圆满更好,万一有万一的话,我也不后悔了,因为我遇到了最好的爱情的样子,就算最后结果不好,会特别难过,以后也不会再有了,但起码我拥有过,我就是幸运的,我该学会知足。

    就像,有句话说“在感情的世界里,我对任何人都做好了随时会离开的准备,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他来,我诚挚待之,他走,我煮酒相送。”

    难受是真的,可也不遗憾,他在时,我用尽全力去爱,无半分对他不起,若说难受,估计他更甚吧,他失去了一个拿出所有热情爱他,拿出所有宽厚包容他的人。面对失去,没有谁能做到不难受。”

    没有一个人可以真正意义上的陪伴自己永远,更没有永恒。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生下来就是孤独的,这是一个现实,但是现实中的人们不愿意接受,更不愿意相信。

    在这段感情里,自己毫无保留,用尽力气便好。其他的,俱凭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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