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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恶罪(鲁迅)

可恶罪(鲁迅)

作者: 木夕心垠 | 来源:发表于2020-09-19 23:16 被阅读0次

    这是一种新的“世故”。

    我以为法律上的许多罪名,都是花言巧语,只消一语包括之。

    譬如,有人觉得一个人可恶 ,要给他吃点苦吃罢,就有这样的法子。倘在广州而又是“清党”之前,则可以暗暗地宣传他是无政府主义者。那么共产青年自然会说他“反革命”,有罪。若在“清党”之后呢,要说他是CP或CY,没有证据,则可以指为“亲共派”。那么,清党委员会自然说他“反革命”,有罪。再不得已,则只好寻些别的事由,诉诸法律了。但这比较地麻烦。

    我先前总认为人是有罪,所以枪毙或坐监的。现在才知道其中的许多,是先因为被人认为“可恶”,这才终于犯了罪。

    许多罪人,应该称为“可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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