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连九族,即为中国封建社会中的犯罪连坐制度。
所谓“株连”,并非是全部处以死刑。旧律中,唯有犯“谋反大逆”罪者连坐十六岁以上的父、子、孙一并处以死刑(明清律扩大到父、子、孙、兄弟及伯叔),其他家属均不处死,一般将他们流放或卖给功臣为奴。
但要想一想,旧社会动不动就株九族,他依据是什么,起到什么作用?
首先旧社会落后,交通工具不好,人口流动性差,人员居住相对集中,村落是最基本的组成单元,而家族就是最稳定的团体,血亲与根的概念成为社会稳定最可靠的因素,家族的人抱团取暖才能对抗其他族的侵犯。这时族长等家族管理有时比县长村长更有权力,甚至一族之长对族内也有生杀予夺的权力。
所有皇权动不动株九族的信心就来源于此,诛人是为了起警示作用,让其他家族害怕,这样就能稳固统治。而如果族群涣散,就算东杀一个西杀一个,四处都是人,那去哪起得到警示作用。这与当时社会背景和户籍管理制度有关。
因为有杀九族的连座,那反过来就倒逼着每一族都要选强的族长,这样上能连络权贵,下能统领族群,族长的权力会放大,这样才能约束族里的年轻人,否则随便一个年轻人都去惹事,引来大家连座,谁受得了。
长年的高压,虽然残忍,但也形成了中华文化最大的一部分特色,那就是家族凝聚力,大家老有家族的感情,彼此会当亲人以待,这比家的概念更延伸了一大部分。
中华历史也有受到外侵,但都抗住了外族的考验,我们还是中华文化,最根本的原因,家族的情感根深蒂固,有家,有族,才有中华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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