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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程序(2)

《行政法》-----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程序(2)

作者: 湘雨惜兰 | 来源:发表于2021-01-20 08:14 被阅读0次

    二、治安管理处罚程序

    (一)调查 传唤:1. 传唤对象为违法行为人,证人、受害人不可传唤。2. 原则上负责人批准传唤证方式。3. 现场发现违法行为人,经出示证件可口头传唤(要在询问笔录中注明)。4.告知义务∶ 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5.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询问:1.对象∶违法行为人,证人和受害人。2.不超过8 小时(可能适用拘留的不超过24小时)。3.询问笔录(核对无误后,被询问人及询问人签名或盖章)。4.询问不满 16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5.询问被侵害人或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检查:1.对象∶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2.原则∶2人2证,应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文件。3.例外∶2人1证,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 4.例外的例外∶必须2人2证,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5, 检查妇女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扣押:1.不得扣押善意第三人财产,不得扣押受害人财产。2.不得扣押与违法活动无关的财物 (二)决定: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 30 日;案情重大复杂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 30日。

    【注意1】 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注意2】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 (三)送达 1.当场宣告,当场送达(当面送达);无法当场宣告,2 日内送达。2.决定给予拘留的还应及时通知被处罚人家属。3.公安机关应当将处罚决定书副本抄送受害人 (四)从轻/减轻/不处罚。

    1.【不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不满14 周岁的人。

    2. 【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

    3.【从轻或者减轻】 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

    4.【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1)情节特别轻微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5)有立功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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